关于对拟推荐申报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名单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2-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对拟推荐申报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23〕64号)、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司法厅《关于申报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的通知》(川司法发〔2023〕88号)要求,攀枝花市司法局立足攀枝花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创建、公开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县(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查自评,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现就初核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拟推荐申报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综合工作示范地区
攀枝花市米易县
二、拟推荐申报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单项工作示范地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点工作)
攀枝花市米易县
三、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不同意见或认为推荐对象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攀枝花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812-3332785电子邮箱:pzhfxk@163.com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攀枝花市佳联路5号,邮编:617000)
攀枝花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