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司法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2-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攀枝花市司法局职能简介……………………………3

(二)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重点工作…………………..4

二、单位构成情况…………………………………………….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预算情况………………………………………….6

(二)支出预算情况………………………………………….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

(四)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一)机关运行经费……………………………………………1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0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10

十、名词解释……………………………………………….…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司法局职能简介

主要职责包括: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起草案。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承担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翻译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市以下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指导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指导监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支持和协助。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警用物资装备。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制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人民警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调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重点工作。

1、强化政治引领,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深刻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全系统重大政治任务,引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2围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推动队伍建设上台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支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3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推动依法防控疫情

清醒认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持续做好内部防控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平战结合法律服务保障机制,推动疫情依法防控常态运行。同时以启动八五普法为契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普法宣传教育,为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加快编制我市2021—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及时为市委、市政府出台政策、制定措施、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科学完备的市域治理“四大体系”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法治保障,深化法治改革、强化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攀枝花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攀委办〔201929号,“三定方案”的内设机构为:市司法局机关现有办公室、法治调研科、法制督察科、立法科、合法性审查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外来企业投诉科)、律师工作科(法律顾问办公室)、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戒毒工作指导科、科技信息科、装备财务保障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政治部、组织干部科、人事警务科。根据《攀枝花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暂行办法》(2014年政府令第114号)增加市医调委代管职能,2021年开始攀枝花仲裁委委员会秘书处撤销二级预算单位合并到市司法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4.2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684.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19万元。攀枝花市司法局(本级)2021年收支总预算1894.29万元,与2020年比较略有增加,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后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1894.29万元,其中:无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4.29万元,占100%;按功能科目分别是:行政运行1442.08万元,占76.1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5.90万元,占8.23%;事业运行86.12万元,占4.55%;行政单位离退休93.79万元,占4.95%;事业单位离退休7.34万元,占0.3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06万元,占5.76%。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支出预算1894.2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42.08万元,占76.1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5.90万元,占8.23%;事业运行86.12万元,占4.55%;行政单位离退休93.79万元,占4.95%;事业单位离退休7.34万元,占0.3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06万元,占5.7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94.2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4.29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684.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94.2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56.09万元,主要是增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4.29万元,占100%;其中行政运行14420840.4元,占76.1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59000元,占8.23%;事业运行861168.92元,占4.55%;行政单位离退休937891.88元,占4.95%;事业单位离退休73435.52元,占0.3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0604元,5.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442.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以及单位行政办公运行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主要是完成全年人员工资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155.09万元,主要用于:公证业务运行,仲裁委员会案件补助、市医调委运行经费及劳务报酬、法律援助、民生帮扶、人民调解、政法专网租赁、物业管理费、法律顾问、司法被装费等;主要是完成各项业务对应工作任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6.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的工资、绩效支出,保障单位事业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93.7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房帖、绩效目标奖、公用经费及医疗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7.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房帖、绩效目标奖、公用经费及医疗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四)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当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及安排。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8.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7.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86号聘用人员劳务报酬、退休费。公用经费25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公用经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0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4.52%2021年公务接待费3.24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3.1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个下属单位预算(合并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业务工作检查、同级地市州交流等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10.53%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15.39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费17.01万元,主要原因是合并法治办后,增加一辆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车6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年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执法执勤车、1年业务用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3辆,越野车3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1万元,用于全局辆公务用车的车船税、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执勤、涉密公务、处突调解、监考监督、援助民生、扶贫帮困、公证调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攀枝花市司法局以及下属攀枝花公证处、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法律援助中心、市医调委等非独立预算单位,其中局机关本级为行政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和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家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市医调委为代管机构,攀枝花公证处为事业单位。全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38.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32.15万元,增长15.41%,增长原因主要是合并了二级预算单位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攀枝花市司法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攀枝花市司法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90万元。

十、名词解释

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一项扶贫助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对重点人群的帮扶及维权等工作。

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可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存在的11种情形实施监督的公众代表。

公证: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医调委:医调委主要是从事第三方医患矛盾纠纷化解的调解机构。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x

攀枝花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