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第三次(扩大)会议召开
来源:市委依法治市办 发布时间:2024-07-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7月23日,十一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委员会主任张正红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坚定不移把攀枝花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
市委副书记、市长、委员会副主任范继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委员会副主任林建国,市委副书记、委员会副主任李东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及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有关精神,听取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以及市委依法治市办2023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开展了2023年度述法及现场点评,审议了《攀枝花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纵深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方案》《攀枝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关于构建全链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重点人群“阳光同行”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4个文件。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专章部署,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结合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和我市中心任务,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落实到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各领域各方面全过程,不断凝聚起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攀枝花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要围绕服务中心大局,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导向夯基固本,完善保障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地方立法服务改革发展效能,不断夯实良法善治重要基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全面提升治理效能,守牢公平正义根本底线。要科学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全链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健全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有效衔接。要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责任体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完善纪检监察与法治督察协同衔接机制。要推进攀西公共法律服务核心区建设,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纵深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各项改革任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深化区域法治协同,加强《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持续推进跨行政区域一体化执法司法协作和多元联动,积极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新动能。
会议强调,全面依法治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统筹抓好制度机制建设、资源整合和力量配备等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法治队伍,着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同频共振的法治工作格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学纪和学法、守纪和守法、执纪和执法相统一,切实提升领导干部依规依法履职能力;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各协调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跟踪问效,不断提升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水平,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市领导姚彬、马晓凤、赵平、季雷、于进川、周治端、蔡君、周强,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