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审计局出台《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审计监督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11-1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印发《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审计监督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深化依法审计实践,有效激励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奋勇争先、创新发展。
坚持政治引领,明确研判标准。《办法》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依法审计、辩证思维、实事求是的原则,明确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监督中,进行容错免责研判时,通过看站位、看动机、看程序、看过错、看节点、看后果、看处置“七看”审查,综合分析研判、区分是“为公”还是“为私”,分清是“无心”还是“有意”,辨别是“集体”还是“个人”,严格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线,以更高标准,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监督和服务的职能作用。
坚持客观审慎,规范适用情形及程序。《办法》紧扣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明确列出领导干部在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等重大发展战略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重大项目实施等9类可以启动容错免责的情形。审计容错免责的实施程序设置容错申请、核实审定、处置反馈和存档备查4个环节,与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流程的控制环节相互整合衔接,彰显审计容错免责机制的科学性、严谨性、规范性。
坚持服务大局,强化保障落实。《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针对容错免责机制运行中发现的多发易发问题,定期研究其表现形式、成因及对策措施,提醒相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关注,及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定。强调要强化成果运用,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合力,更好地为改革创新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