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出台全省首部 行政合法性审查(审核)专门性规范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5-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近日,市人民政府印发《攀枝花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合法性审查(审核)范围不够全面、工作开展不够高效等问题,创新设置针对性解决措施,系全省首部行政合法性审查(审核)专门性规范。
一、划范围,明确审查(审核)工作内容。《规定》首次划定行政合法性审查(审核)范围,明确行政合法性审查(审核)是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开展前置审查(审核)的内部监督活动,有效防止新增无效审查件,提高审查(审核)效率。
二、补空缺,创新审查(审核)工作机制。《规定》首次规定重大协议合法性审查要求,明确重大协议的审查程序、材料和时限,创新设置紧急办件“绿色通道”,规定了审查(审核)机构缩短审查(审核)时限的具体情形,初步建立合法性审查(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双审机制,助力我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强保障,提升审查(审核)工作质效。《规定》首次将司法所纳入审查(审核)机构范围,首次提出审查(审核)工作人员资质要求,明确初次从事行政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的人员,一般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配齐基层审查(审核)力量的同时,建强全市审查(审核)工作队伍,有效提升审查(审核)工作质效。
审核: 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编辑: 唐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