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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3-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攀枝花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作为新成效,为攀枝花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4月14日,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6个市级重点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5月2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再次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读书班、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等13个党校主体班次中全覆盖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专题讲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实效。二是系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10个方面79项重点工作任务,梯次构建法治政府建设“施工图”。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攀办发〔2021〕74号),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扎实推进学法常态化。制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年度学法计划,内容涵盖突发事件应对、长江保护、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全年学法18次,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意识持续强化。四是务实开展督察考核。修订完善全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施细则,制定综合督察检查考核工作方案,采取“书面+实地”的方式,对各县(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督察考核,公开通报存在问题,跟踪问效督促整改落实,督察考核实效不断提升。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抓好常态疫情防控。一是完善疫情防控体系。先后制定《攀枝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攀新型肺炎〔2020〕1号等70余个指导性文件和技术指南,强化联防联控、医疗救治、监督执法、物资保障和舆论引导,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控工作体系。二是严厉打击涉疫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流通环节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制度,立案查处冷链食品违法案件43件,案值320.86万元,罚没296.14万元。三是依法发布疫情信息。严格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通报疫情信息,营造良好法治舆论环境,全市疫情防控实现“零感染”

(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一网通办”网上可办率达99.92%,全程网办事项达92.48%。1062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29项实现“省内通办”,210项实现“川渝通办”,148项实现“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9.99%创新“自公告”预服务制度打造商事制度改革新样板有关经验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作为商事制度改革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表扬,被省政府办公厅列为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典型做法。二是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制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攀办〔2021〕29,在全省率先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必要程序纳入全市公文办理流程,备案审查各类增量政策文件454份,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国攀枝花”APP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902条依申请公开6件,发布各类解读信息164条,制作完成8期访谈节目。四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2021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4000余人次,办理公证3857件、法律援助2884件、司法鉴定1616件、仲裁83件,提供了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

(三)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质效。一是推进决策规范化建设。《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攀委办发〔2021〕9等188件涉法文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00余条。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参与研判5G通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等58件重大涉法事项,提出法律意见100余条。二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25件,办复率达100%。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七五”普法调研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依法接受司法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13%,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对7名市管领导干部采取“巡审结合”方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扎实开展政府投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全面完善依法行政机制。是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制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对《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攀枝花市城建项目配建公交站场管理办法》及《攀枝花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立法计划项目开展论证,统筹做好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衔接工作。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按时完成2021年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组织起草、审查论证等工作,经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21年7月2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政府规章《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2022年1月27日经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正走发文程序。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无一件因违法被撤销。备案审查各县(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48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开展机构改革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176件继续有效,28件失效,9件拟修改,48件废止。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1243件文件进行专项清理,提出修改、废止意见,有力维护法制统一。

)有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基础上,推进应急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完成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等6大领域665名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职级套转工作。稳妥推进基层执法改革发《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司法局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攀编办〔2021〕14号),规范乡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查处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违法行为1389件,处罚款1827万元,有效震慑各类违法行为。三是从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整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8个评查行政执法案卷4000余卷,发布《攀枝花市2020年度行政执法十大指导案例》。承担制定《四川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工作任务,印发《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建立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攀府法组办〔2021〕5号)落实“两法衔接”机制,全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72件,公安机关立案48

)有效防范化解涉稳风险。一是有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创新推广“第三方调解”“三说会堂”等多元化解模式,全年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0966件,成功率达99.7%。二是开展行政裁决试点。制定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示范推动解决行政裁决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府法组办〔2021〕2号),盐边县率先制定《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边县行政裁决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盐边府规〔20222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矿业权权属、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工作指南、文书模板为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强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1件。全市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81、二审82件,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应诉案件5二审4件,市政府无败诉案件完成市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法委发〔2022〕1号),整合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在原有2个编制基础上增加3个,充实行政复议专业人员,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

三、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行政决策质效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机制全面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还有差距,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界定还比较模糊,存在个别重大行政决策游离于制度之外的现象。二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还比较薄弱,法治队伍专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执法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数字法治建设水平还有待提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不够,在大数据辅助立法和决策、强化事中事后数字化监管、一体化协同办案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攀枝花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紧盯“项目攻坚突破年”各项重点工作,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落实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线上学法考试全覆盖。常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树立标杆榜样。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监管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二)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强化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保障措施,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基层行政程序法治化,用严密的程序遏制权力的任性。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探索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向乡镇(街道)司法所延伸。

(三)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贯彻落实《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及时调整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巩固提升“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程网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落实信用修复机制。加大数字法治政府的统筹推进和投入力度,推进信息技术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