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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推荐申报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名单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2-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23〕64号)、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司法厅《关于申报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的通知》(川司法发〔2023〕88 号)要求,攀枝花市司法局立足攀枝花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创建、公开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县(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查自评,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现就初核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拟推荐申报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综合工作示范地区

  攀枝花市米易县

  二、拟推荐申报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单项工作示范地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点工作)

  攀枝花市米易县

  三、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不同意见或认为推荐对象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攀枝花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812-3332785电子邮箱:pzhfxk@163.com)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攀枝花市佳联路5号,邮编:617000)

  

 

 

攀枝花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1日 

审核: 刘源   责任编辑: 康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