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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责任分工表

来源:攀枝花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0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责任分工表

1.基础项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方式

测评要点

指标依据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实施方式

 

 

 

 

 

 

 

主动公开

(49)

 

 

 

 

 

 

 

 

 

 

 

 

 

 

 

 

 

 

 

 

主动公开

(49)

 

 

 

 

 

 

 

 

 

 

 

 

 

 

 

 

 

 

 

 

 

 

 

主动公开

(49)

 

 

 

 

 

 

 

 

 

 

 

 

 

 

 

 

 

 

 

 

 

 

 

主动公开

(49)

 

 

 

 

 

 

 

 

 

 

 

 

 

 

 

 

 

 

 

 

 

 

 

 

 

 

 

 

 

 

 

主动公开

(49)

 

 

 

 

 

 

 

 

 

 

 

 

 

 

 

 

 

 

 

 

主动公开

(49)

 

 

 

 

 

 

 

 

 

 

 

 

 

 

 

 

 

 

 

 

 

 

 

 

主动公开

(49)

 

 

 

 

 

 

 

 

 

 

 

 

 

 

 

 

 

主动公开

(49)

 

 

 

 

 

 

 

 

 

 

 

 

 

 

 

基础信息公开

(28)

 

 

 

 

 

 

 

 

 

 

 

 

 

 

 

 

 

 

 

基础信息公开

(28)

 

 

 

 

 

 

 

 

 

 

 

 

 

 

 

 

 

 

 

 

 

 

基础信息公开

(28)

 

 

 

 

 

 

 

 

 

 

 

 

 

 

 

 

 

 

 

 

 

 

基础信息公开(28)

 

 

 

 

 

 

 

 

 

 

 

 

 

 

 

 

 

 

政策文件

4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对现行有效规章的集中公开和动态更新情况、规范性文件的及时公开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3.《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3号)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司法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规章,并保持动态更新;对规章网页板式、下载版式及专栏页面设计对标调整。

机构职能信息

(2)

网络测评

电话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对机构设置、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机构信息的及时、规范公开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及时、规范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机构信息,并保持动态更新。

规划信息

3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部门对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及时、规范公开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主动公开本地“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2)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对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的及时、规范公开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市政务管理局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及时更新四川政务服务网服务清单频道,并保持动态调整。

处罚强制

信息

(2)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的公开情况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及时、规范公开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市发展改革委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做好信用中国(四川攀枝花)的维护更新工作,市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信息抓取工作。

财政

预决算

3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对本级政府及下辖部门财政预算、财政决算的及时、规范公开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及时、规范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栏目运维工作。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对本级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的及时、规范公开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市政务管理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及时、规范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做好四川政务服务网“行政事业性收费”。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

网络测评

评估省级政府对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市政府办公室

市委目标绩效办

及时、规范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栏目的运维工作。

政府采购

(2)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相关信息的及时、规范公开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市政务管理局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及时、规范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栏目运维工作。

公务员

招考

(2)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对公务员招考相关信息的及时、规范公开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2.《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三十六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及时、规范公开公务员招录信息;做好人事考试栏目运维工作。

重大会议信息

(2)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对本级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召开及会议内容的集中、规范公开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一、着力推进‘五公开’,(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在市政府、县(区)门户网站政府及时、规范公开本级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召开及会议内容;做好本级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栏目运维工作。

重大决策预公开

(2)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重大决策开展草案公开、草案解读和意见征集结果公开的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三、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十二)扩大公众参与。”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在市政府、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围绕重大决策开展草案公开、草案解读,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重点领域公开

(21)

共9个领域,每个领域3分,取得分最高的7个领域纳入评估结果,合计21分

 

 

 

 

 

 

 

 

 

 

 

 

 

 

 

重点领域公开

(21)

共9个领域,每个领域3分,取得分最高的7个领域纳入评估结果,合计21分

 

 

 

 

 

 

 

 

 

 

 

 

 

 

 

 

重点领域公开

(21)

共9个领域,每个领域3分,取得分最高的7个领域纳入评估结果,合计21分

 

 

 

 

 

 

 

 

 

重点领域公开

(21)

共9个领域,每个领域3分,取得分最高的7个领域纳入评估结果,合计21分

 

疫情防控

(3)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疫情防控”类信息,如疫情防控工作权威通知公告、疫情形势、疫苗接种等,集中、及时、规范公开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

各县(区)政府

及时、规范公开疫情防控工作权威通知公告、疫情形势、疫苗接种等信息;做好“疫情防控”类专栏运维工作。

乡村振兴

(3)

网络测评

评估省级、区县级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乡村振兴”信息,如重要政策、工作进展等,集中、及时、规范公开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各县(区)

政府

-

各县(区)政府集中、及时、规范公开“乡村振兴”信息,并保持更新。

食品药品监管

(3)

网络测评

评估区县级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食品监管”类信息,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工作计划、监督检查结果等,集中、及时、规范公开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2.《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市监办函〔2019〕1111号)

各县(区)

政府

-

各县(区)政府集中、及时、规范公开“食品药品监管”类信息,并保持更新。

稳岗就业

(3)

网络测评

评估区县级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稳岗就业”类信息,如就业基层政务公开标准、重要政策、就业帮扶服务等,集中、及时、规范公开情况。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13号)

各县(区)

政府

-

各县(区)政府集中、及时、规范公开“稳岗就业”类信息,并保持更新。

养老服务

(3)

网络测评

评估区县级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养老服务”类信息,如养老服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政策文件等,集中、及时、规范公开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2.《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民办函〔2019〕52号)

各县(区)

政府

-

各县(区)政府集中、及时、规范公开“养老服务”类信息,并保持更新。

义务教育

(3)

网络测评

评估区县级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义务教育”类信息,如,义务教育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政策文件等,集中、及时、规范公开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9〕39号)

各县(区)

政府

-

各县(区)政府集中、及时、规范公开“义务教育”类信息,并保持更新。

涉农补贴

(3)

网络测评

评估区县级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涉农补贴”类信息,如涉农补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资金申请政策、申请指南和结果信息等,集中、及时、规范公开情况。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各县(区)

政府

-

各县(区)政府集中、及时、规范公开“涉农补贴”类信息,并保持更新。

公共文化服务

(3)

网络测评

评估区县级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公共文化服务”类信息,如公共文化服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公共服务信息等,集中、及时、规范公开情况。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办办发〔2019〕139号)

各县(区)

政府

-

各县(区)政府集中、及时、规范公开“公共文化服务”类信息,并保持更新。

社会救助

(3)

网络测评

评估区县级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社会救助”信息,如社会救助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救助政策、救助对象名单等,集中、及时、规范公开情况。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民办函〔2019〕52号)

各县(区)

政府

-

各县(区)政府集中、及时、规范公开“社会救助”类信息,并保持更新。

依申请

公开

(9)

申请接收渠道指引

规范性

(3)

电话测评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规范、准确公开申请接收渠道信息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各部门按要求在信息公开指南中说明并向社会公开。

申请回复质量

(6)

评估各级政府是否准确、及时地回复信息公开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进行自查,并核实2021年信息公开年报相关数据。

 

 

 

 

 

 

 

 

 

解读回应

(21)

 

 

 

 

 

 

 

 

 

 

 

 

 

 

 

 

 

 

 

 

 

 

 

 

 

 

 

 

 

解读回应

(21)

 

 

 

 

 

 

 

 

 

 

 

 

 

 

 

 

 

 

 

 

 

解读回应

(21)

 

 

 

 

 

政策解读

(10)

 

 

 

 

 

 

 

 

 

 

 

 

 

解读内容

(4)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对本地区出台的“六稳”“六保”、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生态建设、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的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要点要求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并集中、及时、规范公开。

解读质量

(4)

专家集体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的政策解读质量,如是否提供实质性解读,内容是否丰富、方便公众理解。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采用图文、图表、数据、动画、新媒体联动等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解读。

功能方式

(2)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采用多样化解读方式开展重大政策解读的情况。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三、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十一)加强政策解读。”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四、网站功能,(四)互动交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三、加强功能建设。”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各级政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以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并加强互动交流平台建设。

 

 

 

 

 

 

 

 

 

 

 

政务舆情回应

(6)

 

 

 

 

 

 

 

 

 

 

回应与否

(2)

网络测评

评估地方政府及部门是否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的情况。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十三,回应社会关切。”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三,积极回应关切。”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要点要求进行自查,并核实2021年政务舆情回应落实情况。

回应时限

(2)

网络测评

评估地方政府及部门对于政务舆情的回应及时性情况,如对于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是否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舆情是否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要点要求进行自查,并核实2021年政务舆情回应及时性情况。

回应效果

(2)

专家集体测评

评估地方政府及部门政务舆情回应效果情况,如回应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能有效平息舆情。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要点要求进行自查,并核实2021年政务舆情回应效果情况。

 

 

 

 

互动咨询

(5)

互动功能

(1)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通过政府网站提供政策咨询互动功能的可用性、便捷性情况。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三、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十三)回应社会关切。”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四、网站功能,(四)互动交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4.《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对通过政府网站提供政策咨询互动功能的可用性、便捷性情况进行自查。

互动质量

(4)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政策咨询互动回应的质量情况,如回复是否及时、内容是否准确等。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回复群众信件。

 

 

 

公开渠道

(13)

 

 

 

 

 

 

 

 

 

 

 

 

 

公开渠道

(13)

 

 

 

 

 

 

 

 

 

 

 

 

 

 

 

 

 

 

 

 

公开渠道

(13)

 

 

 

 

 

 

 

 

 

 

 

 

 

 

 

 

 

 

渠道覆盖

(1)

网络测评

电话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线上、线下主动公开渠道的开通覆盖情况和渠道入口信息公开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市政府办公室

市文广旅局、

市档案馆、

市城管局、

市政务管理局、

各县(区)政府

检查网站公开情况,及时回复群众信件;设立线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资料索取点等场所、设施。

政府网站

(6)

信息维护

(2)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主要页面、栏目的更新维护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安全、泄密事故、严重表述错误、断错链等问题。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2.《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按照指标要求,定期更新栏目,严格审查是否存在安全、泄密事故、严重表述错误、断错链等问题。

搜索功能

(2)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搜索功能可用性、易用性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按照指标要求,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搜索功能可用性、易用性情况进行完善。

网站标识

(1)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域名、名称、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标识的规范性。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按照指标要求,规范管理政府门户网站的域名、名称、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标识。

IPV6建设

(1)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IPV6的建设改造实现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定期检测IPV6的使用情况。

 

 

政务

新媒体

(4)

 

 

更新保障

(2)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的政务新媒体的更新频率和功能可用性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安全、泄密事故、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

2.《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指标要求,定期更新,严格审查是否存在安全、泄密事故、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内容质量

(2)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的政务新媒体内容质量,是否围绕本职工作做好政策的发布解读等。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要点要求,采用图文、图表、动画、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并集中、及时、规范公开。

政府公报

(2)

权威

规范性

(1)

网络测评

评估省级政府公报是否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

市政府办公室

-

按省政府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市政府公报。

出刊

及时性

(1)

网络测评

评估省级政府公报是否按规定周期出刊。

市政府办公室

-

按省政府要求,按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市政府公报。

机制建设

(8)

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4)

年报格式

(1)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格式规范性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并采用门户聚合形式统一展示。

年报质量

(3)

专家集体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质量情况,包括内容是否全面、数据是否准确等。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办公室自查信息公开年报,确保年报内容全面、数据准确。

公开机制建设

(4)

网络测评电话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设置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五、强化保障措施,(二十)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全面掌握了解信息公开组织机构的情况。

 

 


  2.加分项指标

指  标

测评方式

测评要点

指标依据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实施方式

创新发展

(3)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在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功能、制度方面有显著创新做法的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六、创新发展。”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积极探索实施在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功能、制度方面有显著创新的做法,并及时总结提炼。

重大政策转载

(2)

网络测评

评估各级政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的情况。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四、网站功能,(一)信息发布。”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三、加强功能建设,(一)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解读回应。”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各级政府通过政府网站及时、规范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