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3-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 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攀绩发〔2020〕5 号)要求,现将做好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2020年市司法局承办的建议提案有七项:参与会办人大建议27号、39号、46号;主办政协提案161号,参与会办政协提案123号、133号、147号。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科室职责分工,局办公室对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了职责分工,请各责任科室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办理要求
(一)制定工作台账。由责任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办理工作进度节点,形成办理工作台账(于3月25日前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通过建议提案办理信息系统报送目标绩效办。
(二)及时沟通联系。各科室应于4月10日前完成与代表委员的初次沟通见面,并于4月20日前将沟通联系情况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通过建议提案办理信息系统报送目标绩效办。
(三)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各科室6月10日前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并征求代表和提案者的意见,承担会办职责的科室要按主办单位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送达答复意见。各科室7月20日前将答复意见送达代表和提案者,并将答复意见报送局办公室上传建议提案办理信息系统。
(五)信息公开和工作总结。各科室应9月10日前将完成答复意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并将办理工作总结报送局办公室上报目标绩效办。
联系人:康文武 ,联系电话:3333822。
攀枝花市司法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