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4-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司法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刻汲取近期凉山森林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进一步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现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安办《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
各单位(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四川省委办公厅《彭清华书记在<应急值班信息第25期>(关于木里西昌冕宁三县(市)森林火灾的情况报告)上的批示》、市委书记贾瑞云的重要批示及在森林草原防火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市进一步联防联控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草原纵火失火违法犯罪工作部署会议、全市森林防火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等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识当前抓好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预防措施做到再落实、对隐患风险做到再排查、对防火责任再细化,把防火安全责任措施逐一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到点,坚决把安全生产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各级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
各单位(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生产等方面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达到 “三懂四会”(即懂火灾危害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报火警电话、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切实增强全员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正值清明节来临之际,提醒广大干部职工注意生活用火安全、出行安全,倡导以鲜花祭奠、网上祭奠等低碳环保、健康文明的方式祭奠、缅怀亲人,禁止燃放鞭炮、烟花,禁止燃烧香蜡纸钱,严禁在公园等严禁用火的场所、易引起火灾的地方吸烟、用火。
三、抓好全面自查,强化预警处置
各单位(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用电、防火、防盗、防事故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办公场所物资及危化品存放点、机房、电器设备、公务用车、安全疏散通道等重要场所、服务大厅等人口密集区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坚决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全面防范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细化“防、抢、撤、救”等各项措施,积极做好队伍集结、物资准备、机具检修、应急演练等工作,着力抓好防火知识、扑救技能和安全避险常识培训,提高“安全用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综合素质,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预案快速处置,将火险消灭在初发阶段。
四、强化值班值守,严肃追责问责
清明节期间,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准确及时畅通;要坚持信息规范报送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及时完整。对因擅自离岗、脱岗、漏岗和瞒报、虚报、迟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组织领导不力、预防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彻底、报告情况不及时、组织救灾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推动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攀枝花市司法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