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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日,攀枝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获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正式发布,于2024年4月15日起实施。

  该标准是全国首次发布“多元化解+人民调解+N解纷”一站式平台建设的地方标准,是攀枝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会议精神,构建全市域“一站式”多元化解平台的积极举措。

  近年来,攀枝花市立足实际,针对各类解纷力量“单打独斗”、规范化程度不高、机制不顺畅问题,将多元化解统筹作用和人民调解服务群众优势相结合,创新探索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双中心”),其经验做法得到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为树牢“定标+贯标+对标”的“双中心”建设理念,促进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各项成果及时转化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标准化管理,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起草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草案稿,于2023年10月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立项申请。在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于2024年2月形成送审稿,顺利通过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的技术审查。

  该标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认真总结探索改革的实践经验,以及国内有关资料和技术规程,主要适用于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双中心”建设和管理,详细规定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的术语和定义、场所建设、职责、进驻管理、制度管理和日常管理等内容,包括场所建设面积、功能室设置、服务职责、标识标牌、进驻要求、管理等技术要求。

  该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市县乡三级“双中心”的规范化、实战化、法治化建设水平,助推打造全市域矛盾纠纷“中枢汇集地”“分流交办地”“化解终结地”,更加有效服务和保障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

       附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pdf

审核: 何鹏   责任编辑: 康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