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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仲裁委员会 关于公开选聘仲裁员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1-0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

关于公开选聘仲裁员的公告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攀仲)是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于1997年依法组建的攀枝花市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成立以来,攀仲始终秉承“公正、高效、廉洁”的仲裁服务理念,倾力打造公信品牌,得到广大市场主体的普遍认可和好评,妥善化解了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借款合同、股权转让等民商事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第四届攀枝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已届满,为进一步汇聚智慧力量,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业均衡,符合市场需求的仲裁员队伍,诚邀各专业领域优秀人才、有识之士加入我们的仲裁员行列。现将选聘第五届仲裁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聘期

  本次选聘仲裁员,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国(境)内外有意向者均可提交申请。攀仲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案件分布情况,确定选聘规模以及不同职业、专业领域的仲裁员,并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择优选聘。仲裁员任期5年,任期随委员会届满终止。

  二、选聘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3.曾任法官满八年的;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应聘本会仲裁员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崇尚法律,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热心社会公众事务;2.在所在行业、系统、领域具有较高权威性和知名度,享有良好信誉和口碑;3.身体健康,有充足的从事仲裁工作的时间;4.未受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行政处分、行业惩戒,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自愿遵守本会规章制度,接受本会管理。

       三、选聘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需如实填报《攀枝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成果等),并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审核

  攀仲对材料齐全的申请进行初审,材料不齐的将通知申请人及时补充必要材料。攀仲将根据需要,从政治素质、知识储备、职业履历、撰写法律文书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查,经履行相关程序后,确定拟聘仲裁员名单。

  (三)公示和聘任

  经审核,攀仲将拟聘仲裁员名单提交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通过市司法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颁发聘书并纳入《第五届攀枝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

  四、注意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可以登录攀枝花市司法局官网(http://sfj.panzhihua.gov.cn/)下载《攀枝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并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下列邮箱:pzhzcw@126.com(邮件名称为“仲裁员申请+姓名”),同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递交或邮寄至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二)是否决定聘任为仲裁员,以发放的仲裁员聘书为准,聘任后列入仲裁员名册。如申请人未被聘任,不再专门予以回复。

  (三)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攀仲将严格保密。纸质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材料均不予退回。

  五、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6楼D602)  联系人:马军,电话:0812-3306801,13550951797。

  电子邮箱:pzhzcw@126.com

  附件:攀枝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doc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6日      

审核: 刘源   责任编辑: 康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