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8-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职责清单》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为基础,充分梳理了中央、省、市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中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推进法治建设提出的相关要求,结合攀枝花实际,明确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6项,履行的基本职责6项,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的主要职责25项,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的主要职责27项。
近年来,攀枝花市通过“多维度”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关键少数”履职尽责,探索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是全面建立职责清单制度。在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办法、干部法治档案实施办法基础上,细化职责清单,以清单促履职,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
二是
健全完善考核体系。制度化、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法治考核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目标绩效考核体系,考评结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三是
强化法治建设督察问责。开展法治建设定期检查、专项督察和实地暗访,对各级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通报。完善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追责。
四是
探索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试行)》,为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营造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氛围。
审核: 何鹏 责任编辑: 康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