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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写信须知

写信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属于司法行政系统管理范围而亟需解决的问题;

2、对攀枝花市司法局工作的意见批评建议;

3、其他有关事项。

二、信件回复时限

1、来信在工作时间内收阅,原则上在1-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来信。对不予受理的来电来信,可作简略登记及存储处理。

2、转送交办。对需相关责任单位调查处理的信访事项,信箱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转送、交办。

3、办理期限。对转交的信访事项,承办单位一般要在5—10个工作日内办理回复;对情况比较复杂的,在10—30个工作日内办理回复;情况特别复杂的,可按《信访条例》的办理时限规定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4、上报。对反映较集中的倾向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重要的社会动态和重大的突发性事件;热点、难点问题;重大政策出台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意见建议;其它重要信访事项等重要信息经核实后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程序呈报上级有关部门,按上级机关批示办理。

5、承办责任单位要严格在办理时限内,对未能在办理时限内办结的,要说明理由,并作好信访人的解释工作。

、操作说明

1、进入攀枝花市司法首页--互动交流--领导信箱---我要写信

2、根据页面提示,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3、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属不公开的,请在写信时在不公开一栏中打“√”。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4、进入我要写信反映问题,正确填写验证码,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