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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十大指导案例五

来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3-0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XXX餐馆餐饮油烟超过排放标准

排放的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情况

行政执法机关: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键词:餐馆  油烟扰民  餐饮油烟检测

二、基本案情

(一)案件来源。2021年8月10日,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位于攀枝花市X区XX大道东段xx附x号的xxx餐馆涉嫌油烟扰民。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发现该餐馆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且油烟净化设施正在运行中。2021年8月12日,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四川xxx环保有限公司对xxx餐馆所排放的餐饮油烟进行检测。2021年9月1日,四川xxx环保有限公司出具监测报告,监测结果不达标。同日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立案查处。

  • 查明的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14年10月31日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注册,主要经营餐饮服务。在经营过程中已经做到安装并使用油烟净化设施,但群众仍投诉存在油烟扰民情况,执法部门立即针对油烟排放是否达标进行调查取证,经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四川xxx环保有限公司对xxx餐馆所排放的餐饮油烟进行检测。2021年9月1日,四川xxx环保有限公司出具监测报告,监测结果不达标。2021年9月1日,该案正式立案查处,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随即对当事人涉案有关设施设备,依法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2021年9月10日, 当事人向执法机关提交整改报告和四川xxx环保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达标,执法机关依法解除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XXX餐馆餐饮油烟超过排放标准排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实施行政处罚。

三、处理结果

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xxx餐馆作出罚款金额幅度以下的行政处罚,罚款4500元。当事餐馆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诉讼。

四、处理理由和执法依据

XXX餐馆餐饮油烟超过排放标准排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之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结合《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中对裁量处罚金额计算规定,拟处5000元罚款。鉴于当事餐馆无主观意图且积极配合调查,积极整改,主动消除违法后果,执法部门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六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之规定,给予当事餐馆减轻行政处罚的决定。依据《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六条第二款“有从轻或者减轻情形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裁量公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应当下浮10%以内执行。”的规定,最终对当事餐馆作出罚款金额幅度以下的处罚,罚款4500元。

五、执法案例焦点评析

该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油烟排放是否达标。该餐馆提交了油烟净化设施的合格证明,执法部门现场踏勘也证明油烟净化设施能够运行。该餐馆认为排放达标,未造成危害后果。为了执法公正,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油烟排放进行监测,并出具专业监测报告。

由于专业监测报告直接影响案件走向,故执法部门和当事人必须对第三方专业机构一致认可,若任何一方对监测报告不认可,都将导致走回头路,这也成了本案难点。在选择第三方专业机构过程中,执法部门和当事人共同参与,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充分考虑双方意见和建议。同时对第三方专业机构资质、能力和以往监测成果进行全方位考察,避免监测报告制定主体不合格。

餐饮油烟案件的办理,专业性强。虽然法条的规定非常明确详细,但在具体操作中对污染物认识不是每名执法人员都能够掌握。本案中,借助专业技术力量参与办案工作也是本案亮点。第三方监测机构的专业技术力量和专业技术水平,一方面保证了监测报告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其中立的位置也能够得到执法对象的支持和信服。

针对本案中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仍然存在油烟扰民等问题情况,行政机关应注重从如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加强源头治理。坚持对管辖范围内餐饮单位进行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将存在油烟排放的餐饮单位作为日常巡查管控重点,对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日常管护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二是强化联动,严格执法。加大与相关部门的联动,主动发现并处置问题,对执法检查中或群众投诉中发现油烟污染问题的餐饮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对不按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或者确实不能整改的,依法严格查处。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行政机关要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经营者法治意识,让餐饮单位经营者明白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油烟达标排放,既是责任,更是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