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司法局
当前位置:互动交流 > 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 > 热点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法律援助法没有强制规定申请人需要出具村(社区)开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并做出经济困难承诺或者授权法律援助机构核查其经济状况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即可。
所属分类:法律援助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因经济困难申请代理、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下列材料:1.法律援助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3.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如有能够说明经济状况的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可以一...
所属分类:法律援助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
所属分类:法律援助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法律援助服务费用由政府承担,申请人无需支付律师费、咨询费等。例外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的费用,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所属分类:法律援助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省政府另行制定。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我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我市经济困难标准为3倍低保。
所属分类:法律援助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三)请求发给抚恤金;(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
所属分类:法律援助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条: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所属分类:法律援助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共3页
当前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