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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4-03-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攀枝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突出依法、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法制处(行政审批处)协助处理,指定两名人员具体操作,责任明确。及时制定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13年底,攀枝花市司法局在攀枝花公众信息网和司法局门户网站共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52条。其中2013年发布工作规则6条,政策文件9条,党务信息25条,公告公示2条,人事信息3条,行政权力64条,工作动态292条,其他信息51条。目前,属主动公开的攀枝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均可以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实现快速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本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平台有待进一步创新丰富等。

2014年,我局将在市政府信息办的指导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狠抓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信息化素质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二是在做好各渠道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地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进行责任分解,督促各处室政务公开的落实和实施。三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信息化司法行政机关的有效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安排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学习好的做法和经验,取长补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说明:本报告电子版在攀枝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pzhsfj.gov.cn)发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攀枝花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人民街48号;邮编:617000;电话:0812-3332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