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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司法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关于市司法局新购执法执勤车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1-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市司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新购执法执勤车辆 的请示》(攀司法〔202015 号)收悉,经核实,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现有执勤执法车辆编制 3 台,实有车辆 2 台,

同意你单位购置执法执勤车 1 台(详见附表

二、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市级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三、采购方式:政府采购。

四、供养方式:财政供养。

五、购车后请到公安车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特此批复。

 

附件:市司法局执法执勤用车购置批复表

市司法局执法执勤用车购置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