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局 关于市司法局新购执法执勤车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1-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市司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新购执法执勤车辆 的请示》(攀司法〔2020〕15 号)收悉,经核实,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现有执勤执法车辆编制 3 台,实有车辆 2 台,
同意你单位购置执法执勤车 1 台(详见附表)。
二、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市级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三、采购方式:政府采购。
四、供养方式:财政供养。
五、购车后请到公安车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特此批复。
附件:市司法局执法执勤用车购置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