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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司法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9-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决算信息来源说明

本套决算依据本单位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

(一)本套决算主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总账及明细账数据填列,预算数据依据本单位预、决算批复文件及预算调整文件填列。

(二)本套决算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资产、人事台账及相关资料填列。

二、决算编制基本情况

本单位为 攀枝花市司法局     (填列一级预算单位名称)所属      级(按封面“单位预算级次”填列)预算单位,单位性质   行政   单位(按封面“单位基本性质”填列),决算编报类型为  单户表    (按封面“报表类型”填列),按照  行政单位       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按封面“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填列)。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如有,可附表反映本套决算包含编制单位清单,包括单位名称和性质)。

三、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一)财政资金对账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7.87 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1737.87万元,差额  0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 0 万元,差额  0 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与上年指标核对情况。

1.市司法局2019年度收到上年结转784127.09元,其中上级法律援助结转84092.22元,县区医调委经费结转688634.87元,上级调研及基层业务经费11400.00元;本年度收入合计18220733.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当年收入17378738.64元,上级拨付法律援助经费369200.00元,上级法律职业资格考试60720.00元,县区医调委经费390000.00元。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和结余资金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完全一致。

2.市司法局2019年决算中资产负债简表指标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完全一致。

3市司法局2019年决算中“资产情况表”指标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完全一致。

4.主要指标上下年变动幅度超过20%的项目如下:(1)、其他收入主要是机构改革原法制办划拨经费由自有资金划入;(2)、项目支出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后司法局承担了原法制办的相关工作和职能,导致业务量的增加;(3)、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后原法制办的相关工作人员调入司法局导致人员的增加;(4)、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和新的工作要求等各项检查、培训、会议增加导致费用增加;(5)、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及案件补助增加,导致劳务费增加(6)、车辆数的增加是因为机改后原法制办公务用车调入司法局;(7)年末实有人数、在职人数、非参公事业人员主要是因为机改原法制办人员的调入和事业单位新招录一名工作人员造成。

 四、报表审核情况

(一)审核情况。

1.审核公式。

审核公式共提示4条。其中:

1)表间公式共2条。    

A0-1149公式,提示内容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且财决附026栏合计行〉0,则财决0546栏合计行〉0;否则,财决0546栏合计行=0,保留原因是存在退休人员,但按要求不填报退休人数。

0-1152公式,提示内容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且财决附0213栏合计行〉0,则财决0846栏合计行〉0;否则,财决0846栏合计行=0,保留原因是存在退休人员,但按要求不填报退休人数。   2)表内公式共2条。  

A829公式,提示内容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其他”所占比重超过30%,需说明具体构成,保留原因是在职人员支付补充医保和补充公积金。

A1429公式,提示内容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其他”所占比重超过30%,需说明具体构成,保留原因是在职人员支付补充医保和补充公积金。

   

2.审核模板。

无审核模板错误提示

(二)对报表指标、审核公式和审核模板的设置建议。

审核公式和模板中:如果财决附0311栏合计行=0,则财决0546栏合计行=0和如果Z08表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不等于0 ,那么CS05的因公出国(境)费用要与C08表一致;应该取消该两项的审核对应关系,原因是第一条为不填写退休人员数量,但有费用发生导致;第二项是表间对应关系错误导致,建议取消。

五、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合计841995.00元,具体构成有:(1)、法律援助收到上级拨入援助案件补助369200.00元;(2)、上级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费60720.00元,县区(东区、西区、仁和区)财政局拨入市医调委工作经费390000.00元。

2.年末结转和结余无负数情况。

3“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市司法局无转拨附属单位的情况,非本级财政预算经费支出表现在:一是、法律援助上级补助经费支出302500.00元全部用于案件补助,表现在劳务费中;二是、上级司法考试经费支出60720.00元,用于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考务费用支出,全部在劳务费中体现;三是、县区医调委经费支出502940.09元,用于办公费4405.00元、印刷费5608.00元、水费1074.00元、电费9124.00元、差旅费2664.00元、维护费1000.00元、培训费3082.00元、劳务费468867.69元;四是、上级拨入调研经费及基层业务经费因下主要用于上级检查会议费用2196.00元;合计结转757766.00元下年度使用。

42019年度市司法局在“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无列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 2019年度市司法局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6.“资产负债简表”中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应收款”合计4010.23元,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010.23元;“其他应付款”合计110800.00元,其中应缴财政非税收入(公证业务收费)110000.00,应付职工张高霞生育补助800.00元;受托代理负债合计9731140.98 ,其中应付工会经费21785.67元;应付党费54462.88元;应付住房公积金9418524.01元(含局机关应付住房公积金9285827.62元,公证处临聘人员应付住房公积金132696.39元);应付房屋维修款236368.42元(其中局机关128138.42元,公证处108230.00元),其他应付款110800.00元。

7.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59494.52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13750.52元,公务接待费6841.00元,会议费38903.00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公务车辆运行费预算资金144000.00元,实际到账预算144000.00元,年度开销占预算40.11%;公务接待预算为32550.00元,实际开支占预算的33.79%;会议费财政未单独预算,按单位预算10万元计算,实际支出占预算的42.38%“三公”经费与上年度进行比较的情况是:2018年度“三公”经费开支合计129231.25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98625.25元,2019年上涨15.37%,主要是机改后原法制办车辆调入所致;公务接待费6841.00元,2019年度下降14.48%;会议费开销38903.00元,2019年度上涨27.11%,同增加原因为机改后科室和相应职能增加导致;具体对比情况见下表。

8.2018年度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合计开支2310516.00元,与上年度开支1777709.36元增加29.97%,主要是新增加原法制办人员所致。

9.2019年度市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94254.00元,其中采购办公设备为主,含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内容;主要是政府公开招标完成的方式购买。

10.市司法局无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情况。

11.无中央单位驻外机构有关情况。

12.因是非住房公积金单位不用填报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情况。

13.“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全年收入调整预算数与决算数据相等

14.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具体项目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1)、社区矫正合计支出9000.00元,其中差旅费5003.00元、会议费500.00元,培训费3497.00元;

2)、法治宣传合计支出40000.00元,其中办公费360.00元、印刷费22000.00元、邮电费2023.00元、差旅费533.00元、会议费4324.00元、委托业务费10760.00元;

3)、物业管理合计支出189600.00元,全部为委托业务费支出;

4)、被装购置费合计支出20000.00元,其中维护费13155.00元、租赁费2860.00元、被装购置费3985.00元;

5)、政法专网租赁费合计支出73600.00元,其全部为邮电费支出;

6)、人民调解经费合计支出9000.00元,其中印刷费2376.00元、差旅费2091.50元、维护费4532.50元;

7)、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合计支出50000.00元,其中差旅费10889.00元、培训费33111.00元、劳务费6000.00元;

8)、医调委经费支出合计234000.00元,其中办公费4619.30元、印刷费6832.11元、水费4260.00元、电费2800.00元、邮电费5783.00元、差旅费44749.18元、维修(护)费58920.50元、会议费238.00元、培训费74835.50元、劳务费950.00元、委托业务费30642.41元;

9)、中央转移支付支出合计980000.00元,其中印刷费45360.50元、邮电费8100.00元、物业管理费8400.00元、差旅费74543.30元、维护费11602.00元、租赁费3100.00元、会议费920.00元、培训费12838.00元、公务接待费12.00元、专用材料费375566.95元、委托业务费264802.2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6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72395.00元;

10)、指挥中心建设经费支出合计314650.00元,其全部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11)、其他业务运行支出合计783988.26元,其中印刷费9922.75元、水费750.00元、邮电费32752.00元、差旅费260201.98元、维护费687.50元、会议费15341.00元、培训费23755.00元、公务接待费1004.00元、专用材料费59380.36元、劳务费11769.64元、委托业务费363364.03元、福利费12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410.00元;

12)、公证业务费支出合计900000.00元,其中办公费26065.50元、印刷费31103.56元、手续费163.00元、水费5158.32元、电费8630.56元、邮电费14756.13元、差旅费65183.85元、维修(护)费55470.00元、会议费5002.00元、专用材料费3651.20元、劳务费388925.19元、委托业务费208880.00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1570.6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240.00元、办公设备购置7200.00元;

13)、法律援助经费(含市本级财政270000.00元及上级法律援助资金302500.00元)支出合计572500.00元,其中办公费754.00元、印刷费190.00元、水费4835.95元、邮电费33000.00元、差旅费26136.00元、专用材料费293475.00元、劳务费189099.05元、委托业务费104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68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9820.00元;

14)、司法考试支出合计60720.00元,其中差旅费21069.00元、公务接待费3115.00元、专用材料费26376.00元、委托业务费1016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8062.00元;

15)、上级调研及基层业务支出2196.00元,其全部为会议支出;

16)、县区医调委经费支出502940.09元,其中办公费4405.00元、印刷费5608.00元、水费1074.00元、电费9124.00元、差旅费2664.00元、维护费1000.00元、培训费3082.00元、专用材料费468876.69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106.40元;

17)、儿童福利支出12000.00元,全部为印刷费;

18)、重大公共卫生支出10000.00元,全部为委托业务费;

15.2018年度党和国家机构调整对决算编报相关方面还未产生影响。

1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资产负债变动情况主要是有新购入和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

2)、负债的变化较大主要是机改后原法制办人员的调入造成受托代理负债——公积金增加额较大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