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司法局

攀枝花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4-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攀枝花市司法局系纳入公务员编制的机关法人。办公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佳联路5号。法定代表人:文静。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市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领导、管理、监督司法强制戒毒工作;监督检查对司法强制戒毒干警的执法活动。拟订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县和各行业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承担攀枝花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监督、管理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和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强制戒毒人员的安置帮教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管理法学专业社团;指导法学函授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办理仲裁登记工作。组织和管理司法鉴定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服装、枪支、弹药、车辆等物资装备以及国有资产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协助区、县管理司法局的领导干部。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人事警务和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管理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并指导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管理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

      (二)人员构成

      市司法局总编制69人,其中:政法编制55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人员编制10人(参公事业人员5人,事业人员5人);20191月,市司法局财政供养人员合计为95人;其中,在职55人,退休40人。201912月末财政供养人员合计为95人,实有在职人员64人:其中公务员48人,机关工勤2人,占编聘用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4人,事业人员5人。在职人员占总编制的91.43%,退休人员44人。

      会计岗位:设有会计1名和出纳1名。

      ()固定资产情况

      2019年末市司法局拥有固定资产总量为8432547.10元,其中车辆账面数5辆,总价值为1599527.00元;其他通用设备及办公家具合计为6833020.1元。对比去年同期数增加量为业务用房完善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9年年初财政预算收入14461736.00元,当年调增及调减后实际当年财政收入17378738.64元,主要是增加了省级转移支付拨款、上年结转业务用房功能完善费用及人员增人增资部分。2019年全年收入18220733.64元,其中财政拨款17378738.64元,上年结转合计784127.09元(其中上级法律援助结转84092.22元,其他司法支出结转700034.87元);2019年财政预算支出17378738.64元,年末项目结转757766.00元(无财政拨款结转),其中上级法律援助经费结转150792.22元,其他司法支出结转606973.78元。年度实际下达的财政资金17378738.64元与2018年度实际下达的财政资金16709606.40元相比,增加4%。主要增加原因是调入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增加。

      (二)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项目资金财政预算下达科目是:政法专网租赁费73600.00元,司法警察服装费20000.00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9000.00元,物业管理费189600.00元,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50000.00元,人民调解9000.00元,市医调委工作经费234000.00元,法治宣传40000.00元,公证业务费900000.00元,法律援助(含民生工程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270000.00元;所有下达资金当年全部完成支付,无结余。

      2019年决算财政拨款增加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4000.00元(高级人才补助);增加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援藏人员及挂职锻炼人员生活补助)34635.00元;减少行政运行120920.00元,为财政压减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费用2654838.26元,其中包含:被装购置费20000.00元,政法专网租赁费73600.00元;人民调解9000.00元;市医调委工作经费234000.00元;物业管理费189600.00元;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50000.00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980000.00元;指挥中心建设314650.00元;其他业务运行费783988.26元(原法制办划转项目经费)。儿童福利费12000.00元与去年保持一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10000.00元相较去年减少10000.00元。

      (三)其他资金收入及结余情况

      当年其他收入合计841995.00元,其中上级法律援助补助收入369200.00元;其他司法支出中上级司法考试(省司法厅拨付的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补助资金)收入60720.00元;县区医调委工作经费收入390000.00元;法制办课题划转经费22075.00元。

      2019年全年结转经费757766.00元(含2018年度的非财政资金收入及结转经费),其中:法律援助结转上级法律援助经费150792.22元,其他司法支出结转606973.78元(含上级调研及基层业务费9204.00元,县区医调委经费575694.78元,法制办课题划转经费22075.00元)。

      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是上年法律援助需要按上级分配下达任务完成后才能支付,调研及基层业务经费是下达时间较晚未能及时支付,县区医调委经费是按市政府令经费分配方案进行收支。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市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度市级项目下达资金全部完成支付,按预期完成各对应工作项目,达到保运转的基本目标。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上级资金中除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上级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补助使用完毕外,上级法律援助案件补助尚有结余,主要原因是上级法律援助经费是按照案件办结情况支付对应补助,部分案件没有办结所以存在结余问题。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县区财政局拨付的市医调委工作经费,主要是解决政府令中医患纠纷调解人员劳务报酬、案件补助和具体工作的相关支出,结余部分用于下一年度该项工作的业务经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2019年度市司法局各项经费达到对应的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各项目规定工作任务。

      (2)存在问题

       主要体现在司法行政系统的经费保障始终维持在较低水平线,各项工作业务经费不能按要求,按规定和使用用途对应下达;同时预算下达的科目明显删减,对应下达的资金也进行了部分裁剪,造成资金科目与业务实施不能一一对应,支付使用存在大量挤占公用经费的现象;例如全国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需要租赁场地、试卷押送、试卷保密、聘请监考老师等,然而财政下达预算中无该项资金;再如普法治宣传工作推进需要大量经费支撑,按规定应以当地人口数量为依据下达,而攀枝花市2019年预算批复40000.00元,导致部分工作开展困难,会计账务和实际工作需求存在相对矛盾。

      (3)相关建议

       建议在强化资金管理和兼顾使用效率的同时,按工作单位申报的部门预算项目,进行对应批复;便于下达指标在实际工作支配中更贴合科目资金使用性质,改变挤占公用经费的现象;同时建议加大社保预算的投入,各单位普遍反映社会保障缴费预算资金仅仅够支付到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只有使用公用经费弥补,造成公用经费严重不足。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绩效目标无偏离的情况发生。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一)绩效自评对全年工作目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强调部门目标的层层分解与传递以明确岗位职责提高执行力,为明年的工作开展及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单位将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到下一年工作的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划拨及按照工作任务的重要性来明确资金使用上,以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交代的各项工作。

      (二)在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放在攀枝花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公开公示。

 

                                                   攀枝花市司法局    

                                                              2020413日  

 

         附件1:市级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表(完成).xls

       附件2: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完成).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