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司法局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2-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是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7319日正式组建的公断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依法独立行使终局裁决权的准司法行政的非营利性仲裁机构。作为仲裁委的办事机构,秘书处具体负责办理接待咨询、受理案件、组织仲裁、文书档案管理、理论研究和仲裁员管理等工作。

二、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0年工作重点

2020年度,秘书处加大宣传和对外交流力度,用财政资金印刷仲裁手册、仲裁暂行规则等。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管理。今年派遣秘书处工作人员到成都等地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加强与各部门的交流沟通,讨论相关案件的处理方式,妥善办理仲裁案件,化解矛盾纠纷。

三、法院审查情况

去年,市中院共受理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0件;被法院不予执行的0件。

四、仲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提高案件质量为重点,不断提高攀枝花仲裁公信力

1.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1争议较大、案情复杂的案件,涉及民生工程的案件仲裁委慎重裁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化解矛盾纠纷,秘书处协助仲裁庭调查取证,主动同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妥善处理案件。2进一步强化仲裁文书的四级审核制度,从仲裁庭、仲裁秘书、仲裁业务室、秘书长四个环节加强对文书的审核, 从实体认定、仲裁程序及文书格式全面审核。发现有争议的问题,及时约谈仲裁庭梳理证据,重新合议。3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用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多种方式通知当事人。其中1件委托重庆仲裁委送达,1件通过市看守所、攀西监狱转交送达,公告送达3件。在送达文书过程中了解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宣传仲裁法律制度,消除当事人顾虑,始终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及时化解纠纷。4创新仲裁工作方式,对仲裁案件中调查公民身份信息 、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日益增多的情况,主动与市公安局等部门协调,由仲裁委向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签发调查函,由律师持函前往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既提高了仲裁效率,又节约了仲裁成本。

2.着手修订《仲裁规则》现行《仲裁规则》自20013月施行以来,已不能满足仲裁工作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规范仲裁程序,提高仲裁效率,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着手修订《仲裁规则》。通过征求部分仲裁员意见,召开研讨会,借鉴重庆、绵阳等仲裁机构规则并结合本委实际,制定符合攀枝花实际的《仲裁规则》。

3.2019年以来我委受理、咨询的群体性案件凸增,尤其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2019年度我委共裁决仁和水岸沙湾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106件。上述合同纠纷多因开发商延期办理不动产权证,未依约开通煤气引发纠纷。商品房买受人情绪激动,双方矛盾易激化。仲裁委受理后及时制定维稳预案,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沟通,通过庭前证据交换了解争议焦点,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多作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4.继续加强同各级法院的联系沟通、协调。当事人申请市中院撤销仲裁案件,秘书处同仲裁庭积极与市中院进行沟通,就实体认定和仲裁程序等方面交换意见。市两级法院在仲裁案件的财产保全、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审理、仲裁裁决执行等方面给予了仲裁委大力支持。全年仲裁裁决撤销率和不予执行率均为零。全年共办理财产保全案件4件。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有助于财产保全程序的顺利推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审查仲裁裁决,有利于充分发挥仲裁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维护仲裁一裁终局的公信力。

(二)以办案质量和效率为重心,强化管理,继续打造攀枝花仲裁品牌

1.严格把好立案关、组庭关和裁决关。在立案阶段注意仲裁主体和仲裁协议的审查,严把立案关,对有争议的案件经研究后及时答复当事人。组庭阶段根据案件类型、仲裁员的办案情况和专业特点确定首席仲裁员。对于争议较大的疑难案件组织仲裁员在庭前进行合议或召开专家咨询会议,制定更科学合理的案件审理方案。裁决阶段从文书格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方面从严从谨把关,认真复核。一旦发现案件存在程序或实体问题,及时约谈仲裁员,促使仲裁庭重新合议,以保证案件的实体公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2.进一步规范仲裁程序,着力提高仲裁办案效率。联络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后当日即完成审查工作,三日内完成立案手续。受理案件后除特殊情况外,三日内将申请书(副本)等文书送达被申请人。制作了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每周进行案件清理,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程。对于举证期限届满的案件督促仲裁秘书及时安排证据交换和开庭,对于即将超审限的案件催办仲裁庭注意案件审理期限。首席仲裁员制作出裁决书初稿后,联络部当天即通过电话或电邮方式通知其他仲裁员在三日内审阅,待仲裁庭审核后,联络部在两天内完成文书复审并交由秘书长审定,缩短了办案时间,有效提高了仲裁工作效率。

3.狠抓送达程序,进一步规范送达方式。为更好地实现送达,我委采取了“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送达方式,确保仲裁文书及时、准确地送达双方当事人,并结合《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确认书》即在送达文书时发给当事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仲裁文书,使送达的方式多元化、网络化。为了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行驶自己的权利,仲裁工作人员在送达前,先深入街办、社区了解当事人的确切住所并谨慎适用公告送达。有效提高仲裁效率、方便当事人的同时促进仲裁业务水平的提升。

4.在办案过程中,创新了鉴定程序的管理。我委采取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与案件审理要求相适应的鉴定机构,提高了鉴定质量,降低了鉴定成本,体现了便民利民的宗旨。同时进一步规范鉴定材料的接收与保存,确保鉴定程序合法、公正。

5.妥善处理维稳、涉政府案件。在处理涉稳的群体性案件时及时制定维稳预案,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避免群体性纠纷的再次发生,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三)以宣传为驱动力,扩大仲裁影响,提高全社会的仲裁法律意识

宣传工作是普及仲裁法律知识、增强公民的仲裁意识的重要手段,也是仲裁委员会本身树立良好外部形象的有效措施。第一为了畅通与公民的沟通渠道、促进攀枝花仲裁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我委积极响应电子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将办案流程图示、仲裁规则、仲裁网站等相关信息公布在网上,方便广大群众更好地理解和运用仲裁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开展仲裁延伸服务使仲裁工作更稳健地向前迈进。第二每一位仲裁委委员在宣传《仲裁法》时都以主人翁的身份去尽力宣传,为攀枝花仲裁发展献计献策,谱写攀枝花仲裁的华丽篇章。第三在庭审中,仲裁员通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的既当裁判员又当宣传员的宣传方式及在日常工作中当事人前来垂询时耐心接待、仔细讲解仲裁法的宣传方式,多样化宣传仲裁法律制度优势;同时在裁决书或者调解书作出后,不定期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扩大仲裁的影响力,让仲裁更取信于民、方便于民、服务于民。

(四)以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力,夯实攀枝花仲裁发展的基础

第一积极开展与仲裁员间的沟通协调工作。第二全秘书处人员加强业务办理能力的培养,尽量做到全秘书处人员都能独立、正确办理案件。同时增聘仲裁员,为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第三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转变工作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将其化于心、践于行。

(五)以加强财务和行政后勤管理为助推力,更好地保障仲裁工作顺利推进

严格依照财务规章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及时报送财务预、决算等各类财务综合性报表,并及时与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协调办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仲裁收费和退费工作。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年审换证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职工工资晋升、年度考核以及文件收发、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新与维护等其他行政后勤工作,为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同时严格按照财政局的要求对仲裁委成立以来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对年久失修的申请报废,做到账实相符。

(六)做好内控制度,做到监督的完善

做好内控制度以保仲裁委更好的开展工作。2020年,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两转一提工作,大力拓展案源,努力探求多元化解决仲裁案件的方式,增加仲裁收入,宣传仲裁,打造攀枝花仲裁品牌。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尽力完成48万元的收入额,同时也加强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自身建设。

、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市政府办公室下属的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本部门由1个参公事业单位组成,人员及重要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编制数

实有在职人数

离退休人数

长期聘用人员数

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

实有车辆数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参公事业

全额

7

7

1

1

193

0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4356.00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6519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39.00元,住房保障支出103227.00元。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0年收支总预算1554356.00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0年收入预算1554356.00元,其中:无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4356.00元,占100%;按功能科目分别是:仲裁1347048.00元,占86.66%;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142.00元,占1.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939.00元,占5.53%;住房公积金103227.00元,占6.64%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0年支出预算15543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356.00元,占86.3%;项目支出213000.00元,占13.7%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54356.00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4356.00元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6519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39.00元,住房保障支出103227.00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4356.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32744.00元,主要是应市委市政府要求缩减开支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4356.00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仲裁(项)2020年预算数为1347048.00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以及单位行政办公运行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主要是完成全年人员工资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业务开展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8142.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奖金、福利及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5939.00元,主要是完成单位的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03227.00元,主要完成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根据公开表3具体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项级科目进行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1356.00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7632.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费、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公开表3-1具体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进行说明)

公用经费169714.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公开表3-1具体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进行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10.00元,主要包括:节日慰问、职工福利、补充医疗等。(根据公开表3-1具体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25.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425.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元。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0年不存在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公开表3-3和表4-1合计情况进行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下降××%(或与2019年预算持平)。

我单位无此项经费收支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基本持平。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业务工作检查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下降××%(或与2019年预算持平)。

我单位无此项经费收支安排。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根据公开表4的情况进行说明)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20年,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业务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3000.00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41076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共有车辆0辆,实有车辆0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3000.00万元。(根据公开表3-2的金额填列)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国家规定的,都是无偿公共服务。款包括政府办公(厅)及机关机构事务;项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其他政府办公(厅)及机关机构事务支出;

10.外交(类)(款)(项):指与外交相关的公共事务。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与公共安全相关的公共事务。

12.教育(类)(款)(项):指与教育相关的公共事务。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与科学技术相关的公共事务。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与文化体育相关的公共事务。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与社会保障和就业相关的公共事务。包括国家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享有的生活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等内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公共事务。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与节能环保相关的公共事务。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与城乡社区相关的公共事务。

19.农林水(类)(款)(项):指与农林水相关的公共事务。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与交通运输相关的公共事务。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与资源勘探信息相关的公共事务。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与商业服务相关的公共事务。

23.金融(类)(款)(项):指与金融相关的公共事务。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与国土海洋气象相关的公共事务。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与住房保障相关的公共事务。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与粮油物资储备(类)相关的公共事务。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公务活动时,发生的车辆相关费用。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其他相关车辆费用。

33.政府采购支出:行政事业单位通过政府统一采购管理的支出,包含政府采购劳务、政府采购货物、政府采购工程等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单位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

 

         附件下载: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部门预算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