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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司法局

攀枝花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6-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市财政局:

         按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攀枝花市司法局系纳入公务员编制的机关法人。办公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佳联路5号。时任法定代表人:蒋光忠。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市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领导、管理、监督司法强制戒毒工作;监督检查对司法强制戒毒干警的执法活动。拟订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县和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负责组织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等装备以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编制人事和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

市司法局总编制70人,其中:政法编制57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人员编制10人(参公事业人员5人,事业人员5人);20181月,市司法局财政供养人员合计为96人;其中,在职56人,退休40人。201812月末财政供养人员合计为95人,实有在职人员55人:其中公务员41人,机关工勤2人,占编聘用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4人,事业人员4人。在职人员占总编制的78.57%,退休人员40人。

会计岗位:设有会计1名和出纳1名。

()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末,市司法局拥有固定资产总量为7469266.10元,其中车辆账面数7辆,因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改革后拍卖2辆,但财政部门尚未下达核销文件,所以目前总价值为2009427.00元;其他通用设备及办公家具合计为5459839.10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8年年初财政预算收入14956140.00元,当年调增及调减后实际当年财政收入16709606.40元,增长原因为:增加省级转移支付拨款、上年结转业务用房功能完善费用及人员增人增资。2018年全年预算收入18465838.09元,其中财政拨款16929606.40元(含上年财政结转220000.00元),上年结转合计1099411.69元(其中业务用房功能完善经费结转170000.00元,法治宣传结转50000.00元,上级法律援助结转100592.22.00元,县区医调委经费结转778819.47元);2018年财政预算支出17681711.00元,年末项目结转784127.09元(无财政拨款结转),其中上级法律援助经费结转84092.22元,上级调研及基层业务经费结转11400.00元,县区医调委经费结转700034.87元。年度实际下达的财政资金16709606.40元与2017年度实际下达的财政资金15390038.30元相比,增加8.57%。增加原因为调入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增加。

(二)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项目资金财政预算下达科目为:政法专网租赁费73600.00元,司法警察服装费27000.00元,社区矫正指挥平台建设经费9000.00元,物业管理费189600.00元,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90000.00元,人民调解9000.00元,市医调委工作经费234000.00元,法治宣传45000.00元,公证业务费900000.00元,法律援助(含民生工程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270000.00元;所有下达资金当年全部完成支付,无结余。

2018年决算财政拨款增加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8500.00元(高级人才补助);增加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援藏人员及挂职锻炼人员生活补助)69080.00元;增加行政运行582118.80元,为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费用;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费用430000.00元,为下达中央转移支付上年资金210000.00元、收到结转上年业务用房功能完善建设经费170000.00元、下达2017年度法治宣传经费50000.00元;增加普法宣传结转经费50000.00元;增加司法统一考试经费34000.00元;增加事业运行经费35031.00元,为事业人员工资晋升所致;增加其他司法支出140000.00元,为下达下半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000.00元,为平安建设经费;增加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99.60元,为新增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死亡抚恤金576637.00元,为退休人员死亡所发生费用;增加儿童福利费12000.00元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20000.00元。

(三)其他资金收入及结余情况

当年其他收入合计656820.00元,其中上级法律援助补助收入207500.00元;其他司法支出中上级司法考试(省司法厅拨付的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补助资金)收入47920.00元;上级调研及基层业务经费11400.00元;县区医调委工作经费收入390000.00元。

2018年全年结转经费784127.09元(含2017年度的非财政资金收入及结转经费),其中:法律援助结转上级法律援助经费84092.22元,其他司法支出结转700034.87元(含上级调研及基层业务费11400.00元,县区医调委经费688634.87元)。

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是上年法律援助需要按上级分配下达任务完成后方能支付,调研及基层业务经费因下达时间较晚未能及时支付,县区医调委经费是按市政府令经费分配方案进行收支。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市级项目完成情况

2018年度市级项目下达资金全部完成支付,按预期完成各对应工作项目,达到保运转的基本目标。

(二)省级项目完成情况

上级资金中除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上级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补助使用完毕外,上级法律援助案件补助尚有结余,主要原因是上级法律援助经费需按照案件办结情况支付对应补助,部分案件尚未办结所以存在结余问题。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县区财政局拨付的市医调委工作经费,主要是解决政府令中医患纠纷调解人员劳务报酬、案件补助和具体工作的相关支出,结余部分用于下一年度该项工作的业务经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度市司法局各项经费达到对应的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各项目规定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主要体现在司法行政系统的经费保障始终维持在较低水平线,各项工作业务经费不能按要求,按规定和使用用途对应下达;同时预算下达的科目明显删减,对应下达的资金也进行了部分裁减,造成资金科目与业务实施不能一一对应,支付使用存在大量挤占公用经费的现象;例如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需要租赁场地、试卷押送、试卷保密、聘请监考老师等,然而财政下达预算中无该项资金;再如普法治宣传工作推进需要大量经费支撑,按规定应以当地人口数量为依据下达,而攀枝花市2018年预算批复45000.00元,导致部分工作开展困难,会计账务和实际工作需求存在相对矛盾。

(三)相关建议

建议在强化资金管理和兼顾使用效率的同时,按工作单位申报的部门预算项目,进行对应批复;便于下达指标在实际工作支配中更贴合科目资金使用性质,改变挤占公用经费的现象;同时建议加大社保预算的投入,各单位普遍反映社会保障缴费预算资金仅仅够支付到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只有使用公用经费弥补,造成公用经费严重不足。

 

                                                                                           攀枝花市司法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