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4-12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攀枝花市司法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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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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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长期性、基础性作用,继续营造全民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法治氛围,形成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现将组织开展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全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素养为总目标,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坚持普治并举、协同高效,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明确宣传重点,丰富形式载体,推动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为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安排部署宣传。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宣传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大力提高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斗争的信息和勇气,弘扬社会正气。

  (二)加强重点地区和行业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聚焦扫黑除恶重点地区和行业,紧盯刑事案件高发、涉黑涉恶举报线索集中、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较低的地区,紧盯征地拆迁、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电开发、矿产资源、旅游市场、小额贷款、娱乐场所、涉枪涉爆、校园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淫秽、赌博、吸毒贩毒、传销、拐卖、诈骗、非法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营造打击和防范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识别、举报黑恶犯罪的能力。

  (三)加强重点对象扫黑除恶知识宣传教育。做好重点人群动态管控,落实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矫治措施,加强扫黑除恶知识宣传教育,降低其重新犯罪或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的风险。做好外来务工、无业、失业等人员的服务管理,在就学、务工、职业技能培训、再就业、住房、户籍等方面提供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分类指导、学用结合,普及扫黑除恶知识,促进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镇,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做好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帮扶,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建立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长效机制,抓好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防止其滑入违法犯罪深渊。

  三、工作实施

  (一)公安机关要多警种联合,根据各警种的工作特点和执法重点,开展多层级、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公安执法工作全过程,全面宣传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平安攀枝花”建设等内容。

  (二)法院、检察系统要围绕热点主动普法。从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中,选取具有普遍性、典型性、教育性的案例及时以案释法,发布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典型案例,阐释相关法律,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

  (三)司法行政机关要对排查出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加强管控,强化教育,切实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对刑满释放人员加强信息动态化管理,落实帮教措施;要教育律师依法开展辩护代理工作,注重宣传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广泛学习宣传全市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和最新法律文件;要加强行业监管和社区村情的摸排调查,紧紧抓住各类治安“乱点”“乱象”,将“扫黑除恶”与“治乱”同步推进;要进村入户开展脱贫攻坚、禁毒防艾和扫黑除恶法治宣讲活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强化扫黑除恶普法实效;要利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村村通”广播、公交站台、户外电子屏、法治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标语和法律知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之策,是净化社会生态和政治生态的关键之举。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情况已纳入“七五”普法重点工作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确保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持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深水区”“攻坚期”,法治宣传教育要正视其复杂性和艰巨性。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认真制定具体方案,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精心推动落实。

  (三)注重提炼,做好总结。各县(区)各部门要注重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发现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报送。

  联系人:王浩山,联系电话:0812-3332785。

  

                                                                                                  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司法局

                                                                                                                                      2019年4月10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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