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来源:攀枝花市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8-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攀府复终〔2019〕2 号
申 请 人:陶某
被申请人: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2019年6月18日作出的《不予行政确认决定书》(攀人社特退〔2019〕2号)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