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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接受考核验收 积极提升业务能级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10-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10月27日,省司法厅组织的第三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交叉验收工作组由眉山市司法局副局长李俊率队,到东区瓜子坪司法所开展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考核验收。攀枝花市司法局局长刘毅,攀枝花市东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毛志强,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局长廖春权,攀枝花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庄永忠等领导陪同。

  验收组一行查看了司法所调解室、矫正宣告室、远程视频会见室、档案室等业务用房及办公场所,听取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汇报,抽查了台账资料。验收组充分肯定了创建工作,认为创建工作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在组织建设、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细致,档案资料规范,在文化建设、党建引领多元调解模式等特色亮点工作方面成绩显著,瓜子坪司法所面向基层群众,服务基层群众,扎实细致地做好了司法所各项工作。

  验收组组长李俊指出:一是要将建设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工作作为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履行好司法所职能职责。二是突出亮点抓调解,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质效,同时结合实际,挖掘更多优秀的调解力量,夯实司法所建设基石。三是坚持为民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既做好群众的贴心人和解忧师,又做好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和有力助手。

  下一步,东区将以此次“枫桥式”司法所创建验收为契机,积极推动全区司法所建成基础扎实、服务规范、业绩突出、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省级“枫桥式”司法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推动基层平安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不断提质升级,为东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