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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司法局

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3-3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县区司法局:

按照攀枝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攀疫指发〔202016 号)要求,各单位要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全面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上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境外来(返)攀人员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首站负责制,通过多种方式稳妥做好境外拟来(返)攀人员的相关工作,前移防控关口,切实做到“找得到、管得住、服务好。加强同其他单位联络沟通,配合做好有关人员的及时运接和分类管控,确保无缝衔接,坚决防止脱管、失管、漏管情况发生。

二、全面恢复正常办公。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全面恢复正常办公。局机关办公楼要严格落实通风、清洁、消毒和健康巡查等措施,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做好日常体温检测,若出现发烧、咳嗽等疫情相关症状时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报告,并及时专车前往医院进行检查。市司法局办公楼所有进出口全部开放,保证正常通行;办公楼三楼大门口要坚持对外来人员监测体温,无疫情症状才可进入办公楼。

三、鼓励开展户外活动。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周末走出家门,开展果蔬采摘、赏花游村、钓鱼休闲等乡村体验游,参加游园、登山、跑步、骑行等户外运动。

四、科学合理佩戴口罩。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要求,科学合理选择和使用口罩,办公室人员固定且都没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时,可不戴口罩。避免过度、过当使用口罩。

五、加强涉疫矛盾排查化解。各单位要加强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做好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回应群体诉求和群众关切。要积极协助相关单位推进全市企业复工复产。

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疫情防控专项舆情监测,及时宣传报道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情况和各条战线疫情防控涌现的感人场景和先进典型,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健康和谐的舆论氛围。

 

                      攀枝花市司法局

                           20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