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数据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7-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近年来,攀枝花市以行政执法标准建设为基础,以行政执法典型范例为标杆,以行政执法应诉考核为保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攀枝花建设。
一是启动“行政执法标准”建设。围绕 “职责明确、流程清晰、信息透明、全程留痕、全程监督”执法要求,建成流程标准、126个文书标准、35条用语标准“三大标准体系”,实现行政执法“有标可依、有准可行”。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执法试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分别下降55%、48%,被纠错率下降46%。
二是打造“行政执法范例”标杆。开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专项督查,下达监督建议书11份,提出检查整改建议70余条。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全覆盖季度自评自查、半年交叉评查、年底专家委员会集中评查。评选发布攀枝花市“十佳行政处罚案卷” “十佳优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员”“十大依法行政指导案例”。
三是完善“行政应诉刚性”约束。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的案件范围,建立负责人出庭情况月通报、行政诉讼庭审季度观摩等制度,助推执法能力和业务短板提升。《攀枝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践》载入《法治蓝皮书——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2018)》,入选“四川依法治省十大案例”。今年上半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发声率”达到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