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司法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攀枝花出台首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政府规章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3-2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日,我市第三部政府规章—《攀枝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办法》也是我市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的首部地方立法成果,填补了自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的立法空白。

       《办法》经第2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于3 月 17日向社会公布,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共计34条,主要有立法目的与基础、保护与管理职责划分、保护与管理规范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既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各方面作出全面具体规定,又对分类保护、档案管理、消防保障提出具体措施。为突出三线建设城市特色,《办法》结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设置了历史建筑认定条件,充分贯彻地方立法“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的原则。

       制定过程中,市司法局严格履责,及时组织起草部门研究起草工作重点,指导完成听证、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征求各县(区)、有关部门、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社会公众意见,并按规定开展立法协商,在严格落实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原则的基础上,逐字逐句研究论证,积极协调解决部门间职责争议,圆满完成《办法》制定工作。

       制定《办法》,是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适应我省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的客观需要,也是市政府始终将历史文化保护作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工作来推进的重要表现,更是对进一步提高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质效的深切期许。《办法》的正式出台,不但为我市厚植文化底蕴,弘扬三线精神,提升文旅品质做出重要贡献,也预示着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和管理水平将迈上新台阶,为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与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提供法治保障。

审核: 刘源   责任编辑: 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