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司法局有力推进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推荐工作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6-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5月23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印发文件,正式启动了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根据要求,市司法局积极协同市民政局,有力推进了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审核推荐各项工作。
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围绕服务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实施,着眼于用法治软实力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柔性治理优势,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合理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用更高水平法治实现和守护人民“更安逸生活”的重要途径。2022年5月25日,会同市民政局及时转发《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对申报推荐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结合本次推荐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对重要工作时间节点以及各环节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明确,确保推荐工作顺利推进。
严格把关,有序推进。指导各县(区)司法局、民政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村(社区)积极申报,严格按照要求,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核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后报县(区)司法局。县(区)司法局和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拟推荐对象所在村(社区)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盐边县等部分县(区)还在全县(区)范围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了意见。
加强审核,及时公示。严格依照《四川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四川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市司法局和市民政局在各县(区)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并于6月8日至14日再次进行公示。按照“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组织保障坚强有力”的要求,最终推荐东区银江镇阿署达村、西区清香坪街道杨家坪社区、仁和区仁和镇老街社区、米易县草场镇龙华村、米易县撒莲镇禹王宫村、盐边县桐子林镇城南社区等6个村(社区)为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攀枝花市将以此次创建为契机,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与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相结合起来。坚持整体推进,加强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引领作用,不断夯实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