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4-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进一步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效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群众期待,根据《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的通知》(川府法组办〔2022〕3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继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三线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建立健全“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常态长效机制,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以彰显公平正义、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护航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为“项目攻坚突破年”营造良好氛围、提供坚实支撑,以承诺整改的新成效、群众满意度的新提升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活动内容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四项整治”,全面整治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公安交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顽瘴痼疾、陈规陋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力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该公示未公示、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公示不到位;未出示或者佩戴行政执法证件,未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行政执法现场记录不规范、案卷归档保管不完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不统一;法制审核走过场、标准程序把握不到位,审核质量不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证据收集、笔录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开展选择性执法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折扣搞变通走形式;重实体轻程序,随意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糊涂案;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简单粗暴式执法;执法不公开不透明、搞暗箱操作;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落实不到位;回避困难矛盾,在办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执法难度大的案件时往外推、绕道走。
(三)开展一刀切执法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对违法行为不区分情节轻重,一律按照统一尺度定格处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运动式执法、机械性执法;执法理念更新不及时,执法方式因循守旧,想当然、照搬照套式执法;宣传引导、解疑释惑工作不及时、实效性不强;管理手段的针对性、适应性、拓展性不足等问题。
(四)开展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文明执法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态度冷漠、冷硬横推;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执法效率低下;一线执法岗位“慵懒散慢拖”问题,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避重就轻;怕复议、怕诉讼、怕担责、当管不管,不敢依法执法、不敢依法履职;解决群众长期反映的老大难问题成效不明显;执法保障不到位;执法力量不足、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大排查(3-6月)。一是分级组织开展。市、县(区)两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深入自查并研究确定本系统本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本地区执法问题大排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等共同确定本地区执法突出问题。二是聚焦重点对象。要以八大重点领域的从业群体为主要对象,深入企业、社区、工地、站场等,点对点、面对面开展走访调研、交流互动,收集掌握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丰富排查形式。综合采取座谈会、大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抖音、QQ等载体,深入了解企业、从业群体诉求,开门纳谏、增强工作实效。四是科学梳理问题。市级执法部门与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在系统梳理、分析研判收集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基础上,确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于6月10日前汇总后报市司法局备案。
(二)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大整治(7-9月)。一是建立整治台账。市、县(区)两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照整治内容和整治重点,建立问题整治台账(见附件2),明确问题分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情况等内容,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办法,展现工作进度。二是做好整理分类。属本级、本部门权限范围的突出问题,要立行立改;超出本级权限范围的,要逐级上报反馈,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超出本部门权限且需协调联动整改的,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推动问题有效整改。三是强化整改落实。市、县(区)两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立足实际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不留死角,问题逐一销号。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回头看”,务求活动取得实效。四是及时汇总报备。市、县(区)两级行政执法部门于9月12日前,将问题台账及整改结果等相关材料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县(区)司法局汇总本地区相关材料后,于9月16日前报市司法局备案。
(三)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总结提升(10-11月)。一是总结经验做法。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特色亮点、固化有效举措,着力形成可参考、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二是突出建章立制。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自身查摆的重点问题,紧扣职能职责、聚焦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进一步丰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三是实现提质赋能。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以此次承诺整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市级执法部门和各县(区)司法局将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媒体宣传、建章立制等整改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市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思想认识,传导责任压力,按照承诺整改活动部署,落实专人负责,紧扣目标要求,把握工作节奏,抓好具体任务落实,有力有序推进各环节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推动落实。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是推动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重要举措。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此次活动有机融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贯通起来,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省级试点工作衔接起来,融合开展、协同并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保障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三)突出活动实效。活动中严禁形式主义、花拳绣腿,坚决防止“隔靴搔痒”“雨过地皮湿”。各级执法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整合力量,把问题找准、措施做实、整改抓严,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部门工作情况,适时对活动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全市通报表扬,对活动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的单位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