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来源:攀枝花市消防救援局 发布时间:2026-07-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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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计划名称 |
检查依据 |
计划类型 |
检查实施时间 |
检查范围/比例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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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专项抽查 |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
专项检查 |
2026年1月-12月 |
抽查 |
现场检查 |
每年至少随机抽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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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
《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
其他 |
2026年1月-12月 |
抽查 |
现场检查 |
每年随机抽取5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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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专项抽查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
专项检查 |
2026年1月-12月 |
抽查 |
现场检查 |
每年随机抽取14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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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市(州)、县(市、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随机抽取抽查对象的消防监督检查。 |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应急消〔2019〕78号)及中共四川省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 |
日常检查 |
2026年1月-12月 |
抽查 |
现场检查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抽查比例进行随机抽取,同一检查对象,年度内抽查频次不超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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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消防监督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十二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日常检查 |
2026年1月-12月 |
抽查 |
现场检查 |
每年按照监管单位总数的5%进行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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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3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