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9-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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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涉企联合检查的建议》(第43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每月、每周固定日期对民营企业开展日常联合执法检查”的建议
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市司法局牵头统筹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2024年印发攀枝花市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施意见,将25个执法部门100项行政检查事项整合为24项“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推动“分头检查”向“联合检查”转变。2025年,我市将“综合查一次”嵌入“天府入企码”平台,制定《攀枝花市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工作指引(试行)》,明晰政策依据、工作流程和部门职责,进一步规范综合查一次工作的发起、检查计划的制定、检查事项及检查结果的规范化处置等,为开展好“综合查一次工作”提供教科书式的指导,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广泛运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步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二、关于“对于临时性检查,由涉及检查的部门提出,民营经济发展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尽量降低企业迎检频次”的建议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省级民营经济管理体制等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我市民营经济管理机构职能将由市经信局调整到市发展改革委,目前正按程序进行调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明确规定,实施行政检查前,行政执法主体要制定检查方案并报负责人批准,不得仅由内设机构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的,要及时报告并补办手续。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意见,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市司法局牵头在全市推行行政检查“亮码入企”,通过“天府入企码”小程序全过程记录行政检查行为,形成检查有计划、入企有赋码、进企有亮码、结果有反馈、企业有评价、监督有载体的闭环运行机制,让行政检查在阳光下运行,倒逼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遏制行政检查频次高、随意性大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亮码检查1301次,企业扫码监督1002次,企业评价满意度为100%。
三、关于“在检查过程中,指导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诚信守法经营,帮助排查隐患,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建议
2024年7月26日,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攀办发〔2024〕22号)明确要求行政执法机关要“主动作为、贴心服务,通过普法宣传、咨询答疑、法治体检等方式,宣讲法律法规,推送惠企政策,解决具体问题,实施‘点对点’‘面对面’精准帮扶,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又帮助企业合规经营”。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2025年7月15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助力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攀法委发〔2025〕3号),提出了探索推行指导清单制度、强化执法互动合作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指导。
四、关于“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企业解答。不能现场解决存在争议分歧的,由民营经济发展局收集整理,报分管市领导,通过企业家恳谈会等机制协调解决”的建议
在协调解决企业诉求方面,市委、市政府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季度恳谈机制,定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现场研究解决企业发展难题,推动“企业出题,政府作答”走深走实。市工商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出台了《攀枝花“益企行”政企常态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建立“问题收集—协调解决—督查督办—反馈评价”的闭环工作机制,加强政企沟通,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密切协作,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企业联系点,广泛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引导企业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
五、关于“对于涉及到安监、环保等案件的突击性检查,相关部门可自行安排,事后向民营经济发展局报备,便于民营经济发展局向其他民营企业做好沟通,消除舆情隐患,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的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检查“亮码入企”,印发《攀枝花市推行行政检查“亮码入企”工作方案》(攀办发〔2025〕2号),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要将行政检查计划录入“天府入企码”小程序,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个案检查和其他检查全部备案登记,实现涉企行政检查全程留痕、执法可溯、违规预警、评价监督,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监管透明度,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在此,衷心感谢贵单位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贵单位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攀枝花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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