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创新建立“司法护林”联动工作机制
来源:东区依法治区办 发布时间:2025-05-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法治化水平,东区强化司法衔接,创新建立“司法护林”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各有关涉林行政执法部门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着力构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
一、“林长+执法员”协作机制抓源头。结合林区实际情况,选择银江镇双龙滩村和阿署达村作为“林长+执法员”工作机制试点,由村书记担任林长,每个村配备两名执法人员负责该村涉林执法工作,覆盖林地面积 45702亩,通过全面管理和严格执法,实现对森林资源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全年开展执法宣传5次,覆盖村民800人次,发放资料 600份;开展执法监督检查10次,累计发现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4起,违法占用林地 2起,试点范围内全年未发生林业行政案件。
二、“林长+警长”协作机制促保障。由银江镇联合辖区派出所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共同开展涉林专项打击行动,及时查处破坏森林生态违法行为,保护林区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与稳定。目前,银江镇 21名林长已全部纳入“林长+警长”协同网络,覆盖林地面积 114220亩,各级林长完成巡林612次,联合开展涉林专项打击活动3次,涉林执法巡查10次,及时查处破坏森林生态案件8件。
三、“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监督。整合部门资源,由检察长对涉林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推动林长制与检察工作有效衔接,形成全区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目前,组织开展 “林长+检察长”联合执法检查 4次,召开“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 1次,协调解决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面较大的敏感类案件 1件,案情复杂、取证难度大和跨区域类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