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委依法治市办 发布时间:2023-04-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钒钛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攀枝花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攀枝花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省委、省政府对攀枝花“两区三地一粮仓一门户”的新定位新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中心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践行法治为民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突出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难点堵点,全面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顽瘴痼疾,进一步提升道路安全和运输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产业兴、城市美、万家和的幸福美好攀枝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力有效解决;推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完善,实现常治长效;推动行政执法理念更新、方式优化,进一步便民惠民;推动行政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推动执法制约监督体系进一步严密规范,法治责任落地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一)整治“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整治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整治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整治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问题。
(五)整治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整治其他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以及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特有顽瘴痼疾问题,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行政执法隐形变异问题及其他新生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20日前)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加强工作统筹,坚持高位推进、协调联动,及时将专项整治纳入2023年重点任务,制发工作方案,作出总体安排。专项整治各重点部门(单位)对照整治内容,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工作措施、成果形式、检验标准和完成时限,推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
(二)查纠整改阶段(10月8日前)
1.广泛收集线索(5月19日前)。坚持做到“开门整治”,自觉畅通民意诉求,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攀枝花电视台、攀枝花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攀枝花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同步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市交通运输局要通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市公安局要通过12389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市司法局要通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收集2022年以来道路交通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市、县(区)两级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群众、深入一线,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道路运输企业、司乘人员、运输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反映和意见,收集问题线索。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针对收集的问题线索,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分别梳理形成《XXX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问题台账》(以下简称《问题台账》),《问题台账》于5月19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自查自纠(7月30日前)。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系统要组织对2022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卷(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可不纳入)进行全面评查,结合前期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对症开展整治。公安交警行业着力开展教育铸魂、以案促改、风险净化、集中整治等“七大行动”,大力推进强基、增效、修廉、亮警等“七项工程”,强化监督管理,推进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系统以问题为导向,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开展专题教育、案件评议、柔性执法、问题整改、建强作风等系列专项活动,推动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市委目标绩效办和市财政局要针对“逐利执法”问题,自查是否存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等情况。坚持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大局,加强线索共享、问题协查、联合执法、合作办案、制度共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监督部门积极靠前,主动作为,发挥好日常监督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执纪,依法依纪依规处理查找出的违法违纪问题。
3.加强督导整改(9月22日前)。从7月开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由有关领导小组成员任组长的督察组,综合运用突击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分别对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和市级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实地督察督导。对《问题台账》中列明的问题整治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县(区)和部门,采取通报批评、函询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要求限期整改;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4.全面总结上报(10月8日前)。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工作成效、梳理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总结提炼理2—3个典型案例,专题说明追责、容错免责情况。对所有整治问题,对照《问题台账》形成详细的《XXX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整改台账》(以下简称《整改台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整改台账》、典型案例、专题说明于10月8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章立制阶段(长期推进)
充分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进一步研究制定治本措施,将其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建立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违反上位法规定、不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及时修改、废止。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体系建设,深度运用行政执法流程、文书和用语等标准,做好行业系统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融合贯通。完善法治督察与党内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一体化推进,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等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专项整治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配套规划方案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和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积极回应群众所盼所想,切实解决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立攀枝花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下设综合协调、执法监督、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整治、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整治等4个专项工作组,具体承担综合协调、执法监督指导、专项领域整治等任务。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专项整治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与主责主业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认识到位、查摆到位、整改到位。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宣传部门要强化协作支持,在案件线索移交、案件协同查处、“两法衔接”、舆论宣传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
(三)务求整治实效。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开展专项整治为契机,大兴调查研究,坚持走深走实,切实解决影响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要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紧盯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事、烦心事,让群众支持、监督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四)严肃监督问责。要坚持严的要求和实的标准,坚持“见人见事”,落实法治督察和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发现的执法活动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及时跟进了解掌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后续处理情况,做到法纪衔接、精准问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树立开放思维,重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和各类网络传播平台优势,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部署、具体举措,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和整治成效,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攀枝花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项工作组成员 名单
2.XXX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问题台账
3.XXX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整 改台账
附件1
攀枝花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项工作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季 雷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组长
副组长:唐忠柱 副市长
周 强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
刘 毅 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市司法局局长
成 员:尹锡军 市纪委常委
卢建军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晓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春明 市委政法委机关党总支书记
黄芝晏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温 洮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刘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春明同志、刘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置综合协调组、执法监督组、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整治组、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整治专项工作组。
二、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刘 源 市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陶云东 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
郑继东 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廖 平 市司法局法治督察科科长
倪 芸 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科长
何 鹏 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科科长
周俊逸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科科长
付 阳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
负责专项整治协调调度、督促指导、综合材料起草及信息报送、宣传等工作。
(二)执法监督组
组 长:刘 源 市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韩卫平 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纪检科科长
冉赤红 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张真川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
杨清敏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王 群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
周俊逸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科科长
付 阳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
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搜集、核查和执法监督、问责等工作。
(三)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整治组
组 长:黄芝晏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王富春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杨 谊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唐 勇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工科科长
付 阳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
龙淙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三级警长
王 兵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等工作。
(四)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整治组
组 长:赵光亮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总监
成 员:周俊逸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科科长
曾 波 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科科长
常 华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与环保监督科科长
吉朝栋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宦 东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李 瑶 市司法局法治督察科一级科员
负责道路交通运输领域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等工作。
附件2
XXX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问题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问题线索类型 |
问题具体表现 |
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
整改成效及检验标准 |
整改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说明:1.问题线索类型为专项整治的6个方面问题及面向社会公开收集的问题;
2.针对相关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定整改成效及检验标准;
3.问题台账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并对应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附件3
XXX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整改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整改问题 |
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
是否按要求完成整改 |
存在的问题 |
|
|
|
|
|
|
|
|
|
|
|
|
|
|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说明:1.整改问题为《问题台账》中确定的问题;
2.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简要填写专项整治采取的具体和取得的成效;
3.存在的问题为专项整治后还未完全解决的问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