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出台“综合查一次”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多头、重复行政检查烦企扰民突出问题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8-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出台《关于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整治行政检查频次过高、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突出问题,切实减少非必要的涉企行政检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
(一)明确适用范围。“综合查一次”适用多部门在同一时期对同一检查对象依法开展的行政检查。明确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移送线索或专项部署等情形除外。
(二)制定检查清单。针对监管领域中常见的、高频的、涉及同一类对象或事项有多个监管主体、需要协同执法的,统筹制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事项清单。按照“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分期分批发布,并适时动态调整。
(三)优化监管方式。可通过信息共享、远程监管等非现场检查方式达到检查目的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检查。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加强对企业“点对点”“面对面”精准指导,切实帮助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四)强化监督评价。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制度、回访制度,采取电话询问、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对随机选取的检查对象进行回访,综合评估联合执法质效。并将“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施情况纳入依法治市考核。
(五)扣紧责任链条。行政执法机关要秉持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原则,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不能机械以“查一次”为由而怠于履行监管责任,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