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念好“四字经” 用心用情服务民生
来源: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5-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2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秉持为民服务理念,全力念好“四字经”,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向好发展,用心用情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一、强化审核安民心,在“严”字上做文章。从严案件审查,确保应援必援。坚决杜绝“一言堂”,依托“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严格依法审查法律援助案件,依法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从严资金使用,抓好法律援助补贴发放工作,建立四层级内部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职责,杜绝“一支笔”现象,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审计检查,确保法律援助经费用实。从严监督管理,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制作互助制度,由1名中心工作人员和2名卷宗制作经验丰富的承办律师组成帮助团,指导初次承办案件的律师装卷归档,确保案件卷宗整体质量。建立案件卷宗随机抽查制度,在全面从严审核案件卷宗的基础上,每年随机抽查案件卷宗,发现问题的对承办律师予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听取受援人意见和建议,确保法律援助效果。2022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法律帮助)案件3726余件。
二、建全网络暖民心,在“畅”字上下功夫。针对老年人对新媒体接受程度不高的特征,注重传统媒体宣传,提升宣传推广效果。充分利用新媒体便捷、覆盖面广的特点,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新媒体上加大法律援助信息推广力度,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切实提升法律援助覆盖网络,全面打通站点之间、热线之间、网络之间信息“壁垒”,构建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受理、指派,案件监督管理三大职能于一体的法律援助服务网,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畅联畅通,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2022年以来,受到办事群众肯定或表扬30余人次,受援群众赠送“法律卫士 社会良心”锦旗一面。
三、创新举措贴民心,在“实”字上出新招。笃实“三优举措”,针对残疾人、孤寡老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实便民利民举措。充实“四支队伍”,提升服务专业性,挑选执业年限长、经验丰富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建立“首席法律援助律师团”,承办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党委政府交办的重要法律援助事项;根据律师志愿申报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参与其他法律援助公益活动;选定承办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组建“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团”,承办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案件;选定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亲和力、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征的律师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承办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22年以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书等法律服务12000余人次。
四、加强协作近民心,在“合”字上显担当。坚持以人为本,用实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协助承办律师跨省调取证据材料,协助在攀务工农民工跨省申请法律援助。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平衡协调机制,明确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可直接指派市直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有效解决部分县(区)律师资源匮乏问题。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落实刑辩全覆盖联席工作会议制度、认罪认罚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倡导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法律援助值班等工作,形成法律援助服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