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推行“刚柔相济”“包容审慎”执法制度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4-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严打突出违法行为。保持严格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完成执法检查任务1093次,立案107件,作出处罚决定79件,处罚金额836万余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均同比大幅增长。移送实施行政拘留案件4件,行政拘留4人;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其中:涉嫌数据造假企业被处罚金20万,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涉嫌非法收集、转移、处置危险废物一案一审判处10名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1名被告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处罚金共计24.8万元,收缴违法所得共计19.492万元。
二、创新“双随机”执法监管。探索分级分类差别化“双随机”监管模式,对纳入正面清单的国有大型企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审机制。深化拓展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在日常执法检查中的应用,将监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数据、排污口视频监控图像、环保设施用电耗能情况、无人机、走航车和卫星遥感信息等作为非现场检查的主要手段,做到对守信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失信违法企业“无处不在”,形成执法震慑。
三、推行“三张清单”处罚制度。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的实施意见》,制定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清单。根据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及社会影响程度;违法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违法行为人是初犯还是再犯;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来进行处罚裁量。2021年,对首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的6件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