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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盐边县打造人民调解“枫桥经验”新模式——遵法评理会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4-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自2018年以来,攀枝花市盐边县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理念,发挥自治消化矛盾、法治定纷止争、德治春风化雨“三治融合”作用,探索形成“遵法评理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再上新台阶。

  一是精准定位职能。遵法评理会明确为村(社区)自治组织,服务所在村(社区)群众,引导群众明理尚法,关注群众疑惑问题,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力争矛盾纠纷不上交,实现事事有人管、有人办。全县建立“遵法评理会”171个,实现县域内村(社区)全覆盖,参与法律法规宣传35场次。

  二是强化公信建设。遵法评理会主任由村(社区)调委会主任兼任,通过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方式,经由村(居)两委考察、乡(镇)政府颁发聘书环节,组成7名以上评理员队伍。坚持“优选任、重培训、严考核”标准,实行每3年选聘动态化管理。全县选聘遵法评理员1199人,组织业务培训4100余人次,涌现出刘凡兵等一批“优秀遵法评理员”。

  三是严格规范运作。在遵法评理会主任组织下,按照“六步工作法” (启动纠纷受理,选择评理员、展开事由调查、组织评理说事、制作调解协议、归档备案)开展工作。参与单件矛盾纠纷评理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不包括法律顾问),可在7日内组织当事人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内容。2018年以来,盐边县通过遵法评理员参与调解纠纷462件,成功率达99%以上,全县信访案件下降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