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四力齐发”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5-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聚焦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四力齐发”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驱动力”。坚持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定有力。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印发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守正创新推进依法治理,实现市、县(区)政府机关“法治账图”全覆盖,进一步强化权从法来、事由法定、人必依法、岗必依法意识。主动接受监督,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0件、政协提案183件,按时办复率、满意度均为100%。深化审计监督,实施审计项目40个,挽回或避免损失8536万元。
二、围绕发展大局,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执行力”。健全行政立法工作机制,出台我市首部程序性政府规章《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完成全省首个市州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的组织起草、审查论证,该条例2023年11月1日与凉山州同步施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进行备案,备案审查县(区)政府、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61件。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市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制定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法作出重大行政决策12件。严把决策审查关口,编制印发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手册,依法审查市本级涉法文件(事务)111件。
三、强化执法有温度,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号召力”。部署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组织全市900余人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以“部门自查+集中交叉评查”方式评查涉企行政执法案卷2858卷,备案审查重大执法决定130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4份。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219个,提醒谈话有关人员113人次。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26个市级执法部门建立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公安、生态环保、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件减免、从轻处罚4.35余万件。
四、夯实法治保障,扩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影响力”。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案件108件,已审结103件,结案率95.40%。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2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25件,出庭应诉率99.21%,市政府应诉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被确认违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63件、公证事项3892件、仲裁案件126件、司法鉴定案件1215件,法律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强化全民普法,制定全市“八五”普法责任清单,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我市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试点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三率”位居全省前列,成功创建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3个四川省“法律明白人”实践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