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深入推广应用“1+8”示范试点成果 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查水平
来源:市委依法治市办 发布时间:2023-10-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全面推广应用“1+8”示范试点成果,印发《攀枝花市切实解决合法性审查不严问题实施方案》,切实把解决各级行政机关合法性审查不严问题,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保障行政法制、降低行政成本、促进诉源治理的重要作用。
一、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好源头防范。制定印发《攀枝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对全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作出和调整程序、过程记录、材料归档等进行细化规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出台《2023年度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现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可视化”管理,从源头上严格履行法定决策程序,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成立攀枝花市合法性审核审查事务集体会审小组,对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公共利益或存在较大争议的合法性审查事务开展集体会审,集思广益降低决策风险。编印《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手册》,整合规范重点格式文书4类、常用规定7个、绘制收文办理流程图4张、细化审查要点42个,确保审查结论明确、理由具体、依据充分。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力度,严守法律政策。从严开展合法性审查,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等方面严格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坚决做到没有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不上会、不发文。充分发挥市司法局和政府法律顾问法制参谋助手作用,2022年以来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51件、重大行政决策29件,审查市政府对外签订重要合同76件、重大涉法文件(事务)61件,提出意见建议500余条。参与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涉法事务研讨研判119次。我市编写的《某市司法局严格审核把关避免行政权力“任性”》等3个合法性审查案例入选《四川司法行政合法性审查典型案例汇编》。
三、严格合法性审查程序,提高监督实效。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平台运用和督促,2022年以来备案审查市级各部门及县(区)政府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4件,向省政府及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报备率、合格率、及时率均达100%。健全落实定期通报制度,下发《关于2022年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通报》,通报全年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重点通报存在的5个方面主要问题,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走深走实。贯彻落实动态清理制度,2023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上位法、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集中清理2021年公布继续有效的和2020年11月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建强合法性审查队伍,提升能力水平。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合法性审查机构,各级各部门按要求将政治素质高、综合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选配到合法性审查岗位,全市共综合配备合法性审查人员378名。积极组织各县(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到市司法局跟班学习,全面提升审查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开展案例剖析、经验交流、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促进合法性审查人员及时学习掌握法律法规规章的最新动态和要求。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涉法事务,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协助审核作用,2022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75份供政府决策参考。